第三九三章 无双谱(1)(高能预警!请注意!这不是演习!)-《草莽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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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错吊儿郎当地跨在一匹西域才有的四蹄踏雪上,马的血统纯正,中原马与它一比,简直都成了毛驴子。

    一袭白衣,白色锦缎绣着雅致的竹叶花纹,那花纹出自苏杭头牌秀娘的手,是有价无市的苏绣。

    看这身行头,倒像是他去收弟子。

    闫儒玉一身浅青色长衫,长衫是新的,马也很精神,却不及吴错那般鲜衣怒马。

    “哎,我说。”吴错往闫儒玉跟前凑了凑,低声道:“咱俩比武的事儿,你可不能告诉别人。”

    闫儒玉只觉得好笑,挑挑眉道:“怕丢人?”

    “我本来就排在你后边,有什么好丢人的?我是怕你名声太盛,跟人结仇。”

    说话的时候,吴错正看着山间一道小溪。

    初春,河开,溪中有刚长到拇指粗的小鱼,饿了一冬的水鸟贪婪地捕食,几乎每次入水都能叼上一条,又准又狠。

    吴错皱了皱眉,闫儒玉看在眼里。

    这人嘴硬,心却比棉花还软,也不知这样一个人怎么练得成那么厉害的剑法。

    闫儒玉抱着胳膊笑道:“你请我三坛花雕老酒,我就不告诉别人,怎么样?”

    提到酒,吴错恨得牙痒痒,“上次明明是你请我喝酒,最后怎么由我付钱?”

    闫儒玉耸耸肩:“我是不是说请你喝酒?”

    吴错点头,“一点没错。”

    闫儒玉又问:“那你喝到酒了没有?”

    吴错只得答:“喝到了。”

    闫儒玉问:“我有没有说过我要付钱?”

    吴错愣了一会儿,只得老老实实地回答:“还真没说过。”

    随后,他又露出了拆穿诡计的笑容,“行,我就请你三坛花雕老酒,我也只管请客,不管结账。”

    “哈哈哈……”

    “哈哈哈……”

    少年不识愁滋味。

    两个行走在春日山林中的少年尤是如此。

    他们已经在山林中走了3天,目的地是山顶的百里山庄。

    但凡拥有山庄的人,必然非富即贵。

    而那座百里山庄的主人,说他富贵已经可以算是一种侮辱。他因独自绞杀为祸江湖十年的通幽门,一战成名,那一战死在他手上的足有三百六十七人,从那以后,通幽门彻底在江湖上消失了。

    他建了自己的山庄,娶妻生子,有人说他生活得很平静,早已荒废了武功,还有人说他的山庄常常遭遇仇人袭击,他没有一天不杀人。

    有仇人寻来,他便杀了,杀了人,又有了新的仇人,如此恶性循环,他的武功反倒更加深不可测。

    谁也不知道究竟哪种说法是真的,因为那一战过后,几乎没人再见过他。

    闫儒玉要收的弟子,正是庄主百里十步的儿子。

    百里一如。

    两个月前,还没人听过这个名字。

    自从闫儒玉要收他为弟子的消息传开,这个名字一夜之间炙手可热起来。

    据说百里一如力大无穷,5岁便可单手拿起父亲的剑;

    据说百里一如天赋异禀,过目不忘,出口成章;

    据说百里一如曾被偷袭山庄的仇人所伤,落下残疾,只有一条胳膊;

    据说……

    传闻让闫儒玉脸上也很有光,种种迹象表明他的弟子不是普通人,这令他多少有些得意。

    少年成名,正是得意时。

    当闫儒玉第一眼看见百里一如,他实在没什么感觉,甚至还有点失望。

    那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很……健康。

    他的长相乏善可陈,在该长眼睛的地方长了一双普普通通的眼睛,比村口王二麻子的有神一些,却又不如吴错的眼神灵动犀利。

    在该长鼻子的地方长了一只不高不矮的鼻子,在该长嘴的地方长了一只不大不小的嘴。

    这样的人放到人堆里,一定会沦为人墙背景。

    闫儒玉的第一感觉是:他能做个不错的刺客。因为刺客最要紧的是隐藏,一次刺杀能否成功并不取决于出手的一刹那,而取决于出手之前漫长的隐藏。

    可是,闫儒玉无法教他如何成为一名出色的刺客,因为连他自己都不是。

    闫儒玉只好跟百里一如过了几招。师傅与弟子过招是收徒仪式的保留节目,只有弟子败得心服口服,才能收住心气,跟着师父好好习武。待到有朝一日师父败在弟子手下了,那弟子便可以出师了。

    有一个像百里十步这样的父亲,百里一如的基础自然很扎实,力道也算浑厚,偏偏少了一股练剑之人最重要的灵气儿。

    一个普通人想要成为高手,只要不断练习,成了高手以后能否更进一步,成为万里挑一的大师,便取决于这人心里的灵气儿。

    这东西最为玄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百里一如算得上高手了,而这也已经是他的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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