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9章 联合研制-《最强军火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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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需要巴基斯坦去打击的印度战略目标,其实主要集中在印度的西北地区,也就是首都新德里附近。

    显然,对于印度其他地区的军事目标,巴基斯坦也是有心无力。

    综合这些因素,巴基斯坦看中的其实是JF-30,而不是J-20。

    哪怕华夏放宽了对J-20的出口限制,而且给予优惠价格,巴基斯坦也未必会用相当于JF-30数倍的价格去采购J-20。

    非洲的那些国家?

    显然,对那些连JF-20都买不起的穷过来说,能够砸锅卖铁的搞几架JF-30就非常的了不起了。

    可见,在可能存在的客户中,几乎就没有一个需要J-20。

    当然,需要重型战斗机,但是买不到F-22A的国家肯定有,比如东南亚的印尼,以及北非的阿尔及利亚。

    只是,这些国家未必会购买J-20。

    关键,依然是财力。

    看得更长远一些,就算这些国家需要买一些第四代重型战斗机回去充面子,采购数量也不会很多。

    可见,是否出口J-20,对华夏来说,关键还是政治意义。

    简单的说,等到F-22A与J-20都进入了国际军火市场,那么华夏将成为除美国之外唯一能够提供第四代重型战斗机的国家。

    显然,JF-30才是重点。

    在该项目成立之后,巴基斯坦立即拉拢沙特等阿盟国家,提出以联合的方式参与JF-30的研制工作。

    随后,沙特率先加入。

    参与JF-30项目的是沙特国营的皇家飞机制造厂,而这家公司由沙特皇家兵工厂与D&F沙特公司联合出资成立。

    也就是说,通过沙特皇家飞机制造厂,D&F公司开始进军飞机制造业。

    这么说,其实有点夸张。

    在正个项目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华夏的飞机制造厂,其次是巴基斯坦国营飞机厂,最后才是沙特皇家飞机制造厂,而D&F公司所起到的作用,其实只是确保在项目完成之后在沙特建立一座维护保养工厂。

    简单的说,在沙特采购了JF-30之后,将在本国进行维护保养。

    其实,这也是沙特提出的最低限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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