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四章 白书传-《女友带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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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火葬场,有几个男人正站在那抽着烟。他们眼睛通红一言不发,当看见我们进来后,他们过来逐一与胭脂红拥抱,纷纷拍了拍对方的背。随后,所有人都将目光放在棺材上。
我不知道这个团队的能量如何,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如何。但我却能看出他们共同拥有的悲伤,当团体的领头人离开,这股忧郁笼罩着他们无法散去。
棺材被带进一个昏暗的房间,打开灯光后还算是明亮的。我们推开棺材盖,一名女孩捧着化妆品来到我们身边。
胭脂红伸出手,从她手上拿过了化妆品。那女孩满脸都是惊讶,而胭脂红呢喃道:“让我来为他化妆,好吗?”
女孩小声说了句好,也许是看出了气氛不对劲,连忙快步走出了房间。此时两个男人过来将甄白书抬起来,一个在后边顶着甄白书的背,另一个则是在帮忙换衣服。
那是一身帅气的廉价西装,这群糙汉子细心又温柔地帮他打好领带。一名男人眼睛红了,他捏捏鼻子,对甄白书露出个笑容,轻声说道:“真他妈帅气,老子当年怎么没你这样的眼光。”
我看得出来,这估计是他们这个小团队赚到第一桶金后,甄白书给自己买的第一件西装。
这个男人说完之后,从西装内袋里拿出一把匕首,小心翼翼地放在了甄白书的棺材里。第二个人拿来了一盒廉价香烟,第三个人拿来的是一款老旧的摩托罗拉手机。
这一天,人们不在乎风水与规矩,纷纷将当年的记忆放入棺材里。
我看着棺材里的尸体,脑海中仿佛浮现出了甄白书刚来到这里发展的情景。
他穿着一身廉价的西装,烟盒从口袋中露出,手中拿着一款摩托罗拉不停地谈着生意,西装里边藏着一把能让他信任的刀。
一个男人,究竟要经历怎样的腥风血雨,才能在安详死亡的那天保留着自己所有的记忆?
胭脂红坐在棺材边缘,小心地帮甄白书化妆。她拿着化妆笔,看着甄白书已经闭上的眼睛,喃喃道:“呐,我是听了你的话才开始化妆的。你看,我现在技术也挺好的,保证把你画得美美的,到了那边恐怕又要吸引一大堆美女。”
她细致又小心,小心又温柔,温柔又谨慎地帮甄白书画着眉毛。一行清泪从她的眼眶滑落,但她依然保持着笑容,手上的动作不曾停过。
当化完了一切的妆,她将口红涂在自己的嘴上,随后抱住甄白书的脑袋,温柔地亲吻下去。
甄白书苍白的嘴唇慢慢有了红润之色,在场的人们都没有说话,一群大老爷们早已经哭出了声。
我曾听过一吻定情,直到真正见到这一幕的时候,才发现任何言语上的渲染都不如那一个真诚的吻那般有见证力。
她恋恋不舍地放开了甄白书,然后吐了吐舌头,装出一丝调皮说道:“呐,到了那边别跟嫂子打架,大不了让她来找我。反正你活着都不让我亲,死了要是还不让亲就太过分了。你总说不想我爱着你,但我想跟你说,我可能要爱你一辈子了。”
胭脂红咬了咬嘴唇,然后别过头去不再看。工作人员在见到了这一诡异的画面后,终于过来将甄白书放上了推车。
“那……要火化了?确定不再看一眼了?”工作人员小声道。
“不看了……”胭脂红终于露出了往日妩媚的笑容,虽然还带着眼泪,“再看一眼,就要忍不住跟他一起走了。”
工作人员不再询问,几个人将甄白书的尸体推进了火化炉。这一刻,胭脂红终于嚎啕大哭,跪在了地上用手扶着桌子,哭得歇斯底里,泣不成声。
我看她仿佛要晕厥过去,但也不好开口安慰,因为在场的人们情绪都很糟糕,每个人都已经脸色通红,青筋暴露,强忍着眼泪。
我甚至有点不敢相信,那个如此完美的男人最终会以这种戏剧性的收尾来终结自己的一声。
直到甄白书的骨灰被端出来,我才明白他确实已经不在人世。
胭脂红犹如对待珍宝一般,紧紧地抱着甄白书的骨灰。旁边的几个男人用黑色的大雨伞抵挡着阳光,我们走出火葬场上了一辆商务车。当上车之后,胭脂红让我先睡一会儿,她温柔地抚摸着骨灰盒,跟我说路程有点远。
我没有睡觉,而是一路看着窗外的风景,因为我已经想到了她要去的地方。
我们来到了一个贫穷的省份、贫穷的城市、贫穷的乡镇。
从城市到山村,这一路上的景色我都看得仔仔细细。我就想看看,当初那个男人从这片贫穷的土地踏上梦想的旅途,第一天看见的究竟是怎样的风景。
这个村子没有几户人家,大部分人已经搬出去了县里生活。我跟在胭脂红的身后,一路走上山巅。路上并没有磅礴大气的风景,只有泥泞的小路与看着狰狞不堪的树林。
这座山的山巅很小,顶上是一个小湖泊,小到我两分钟就能走完。而在小湖泊的中央,有个很小的土地,约莫只有十几平米。
我们踩着湖水,到了那个迷你小岛上。胭脂红在这儿挖了一个坑,她将骨灰倒进坑里,又丢了几个种子,然后将泥土掩盖上了。
“他说过小时候家里穷,每当因为帮完农活不能读书,就会来到这儿坐一会儿。看着在湖里游的鱼儿,想着自己什么时候才能过上自由的日子。以前这儿还有个橘子树,若是橘子输了,他就会摘一个回去给父母吃。每次都只摘一个,因为怕哪天摘光了,就要吃不到了……”胭脂红喃喃道,“他还跟我说,若是哪天真英年早逝了,要我将他葬在这里,再种上一棵橘子树。如果发芽了,那就是他将一切还给了这片土地。如果没发芽,就是这片土地不愿意再接纳他已经肮脏的灵魂。”
我没有回应,只是跟着大家一起跪在地上,向甄白书的亡魂叩拜了几次。
胭脂红一直都坐在那片土地上不说话,我们也没打扰,就是在湖泊边上等着。
然而,她却躺在那片土地上睡着了。我们几个男人就坐着吸烟等待,在这山里不眠不休,闲坐了一夜。
等第二天清晨,胭脂红终于说要回去了。我们坐在商务车上回到市里,已经是中午时分了。胭脂红问我要不要吃饭,我说可以吃一点。她就将我带去了张爱秋的家,说就在这吃,张爱秋有点话想跟我讲。
我知道这一刻肯定会来,心里也没觉得紧张。等进了别墅,就嗅到里边有饭菜的味道,而且碗筷都已经摆好了,看来胭脂红之前已经给张爱秋打过招呼。
原本硬朗的张爱秋在这几天仿佛老了十岁,他原本是坐在沙发上的,见到我们进来后,他艰难地拄着拐杖,走到饭桌旁坐下,让我也坐下吃饭。
“白书已经走了……”张爱秋明显没有吃饭的欲望,他将米饭推到一边,轻声对我说道,“他的几个产业,都给了自己的兄弟,我信得过,让他们打理也行。不过还有一家金融,他给你了。”
我点头道:“是的。”
张爱秋苦笑道:“我知道你有点能耐,他既然看得上你,那我也看得上你。以后在这生意上要是有什么问题,就打电话给我。”
说话的同时,张爱秋递出了一张名片给我。我收起名片揣进兜里,此时胭脂红的兴致不高,就是坐在饭桌上一言不发。
“红儿……”张爱秋叹了口气,轻声说道,“你还在气我?”
胭脂红摇头道:“我没气你,白书也没怨你,但我就是想杀了你。你别跟我提这件事,我怕我控制不住把你的脑袋割下来。”
张爱秋似乎没觉得意外,他继续说道:“白书没给你留产业,应该是想你来当代理人,负责他所有的产业。以后总是要打招呼的,我今天就不多说什么了,你好好做,钱不是问题的。”
“哦。”
胭脂红平淡地应了一声,而我一言不发地吃着饭。这时候两边的心情都很糟糕,我如果说得多了,也只是给自己惹来麻烦。
等吃过饭后,胭脂红开车带我去了甄白书赠给我的金融小额贷款公司。
这家金融公司并不算大,只有写字楼的半层,许多人在里边忙着工作。胭脂红领着我走在前边,平静道:“这里一共三个负责人,你是最大负责人,有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我们的规矩很简单,借出去的钱,按半个月百分之三十的利息算。如果客户拖延,按信用来定。信用好的继续拖延,利息每天照算。信用不好的哪怕打断腿挖出眼珠也要把钱给收回来。到时候钱拿不回来别来求我,白书将这公司送给你,已经是你的福分,弄不好就还给我。”
我点头道:“我会弄好。”
“我现在去通知其他两位股东……”胭脂红冷声道,“让他们过来开个会,就当认识你。你自己的第一次登场,怎么把握自己来,我不会给你帮忙。”
说罢,胭脂红直接走进了一个办公室,我则是就在会议室的前面站着。
会议室门口,放有员工的证件牌。而放在第一位的,就是董事长甄白书。
我看着证件牌里一脸笑容的甄白书,轻声呢喃:“你给我的,我记住了。你留下来的,我也会帮你保护。走好,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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