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四章 白书传-《女友带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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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二年、第三年、乃至第六七年过去,胭脂红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她已经离不开甄白书,无论是由于他这个招财树的身份,还是因为他这个男人的身份,都已经让她无法离开。
他说喜欢色戒里的女主人公,于是她就开始爱上了旗袍。实际上她自己也不喜欢旗袍,只是希望能让他看到的时候心情略微好一些。
他说喜欢喝老白干,她的车厢里就永远放着几瓶。甚至每当陪他去一个城市,都要先上网查一下那边能否买到老白干,倘若买不到,一定要在坐飞机前用酒把行李箱塞得满满的。等到了当地,她的行李箱里只有酒,就以这个美名其曰的理由拉着他陪自己逛街。
胭脂红从懂事的那天起,就从来不曾嫉妒过任何人。她认为想要的东西可以去夺过来,用任何手段都行,只要能让自己开心就好。
可当她终于发现自己得不到甄白书的那天起,才明白了嫉妒是怎样的一回事。她嫉妒那个女人每天都能与甄白书安然入睡,她也嫉妒那个女人每天都有个最可靠的避风港,她最嫉妒甄白书只会对那个女人露出的笑容,温柔而又疼爱。
有一句老话,是胭脂红一直都信奉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她原本想着,甄白书定然会永远过着奢华的生活。然而她却发现,这男人家里的许多家具都已经老旧了,哪怕奢华,但能凑合用就会留着。胭脂红怎么也想不明白钱都去了哪儿,直到有一天,她在公司收到了一封寄给甄白书的感谢信。
那封感谢信来自于某个她没听过的山沟沟,怀有强烈好奇心的她在假期时背上行李,顺着地址去寻找,却发现那是个农村的希望小学。希望小学里有募捐碑,而胭脂红将整个募捐碑都看了三字。
排名第一的,捐款八十五万,第二名仅有两万。胭脂红死死地盯着第一名的名字,上边的名字简单却又不可思议。
浦饭。
聪明的她想了许久,终于想到了《幽游白书》的主角浦饭幽助。
回到公司的胭脂红抱有玩笑态度地去询问甄白书为什么不用真名,而要用一个动画片主人公的名字。那时候她才知道,甄白书不止是捐助一所学校,一共捐助二十五所学校,以及九个养老院,同时还有一个孤儿院。
其中只有两所学校在甄白书的老家,其余的全都在外地。
面对胭脂红的问题,甄白书的回答简单到让人心疼:“倘若甄白书的名字是第一名,孩子们就会感恩,会好奇这个人是谁。等长大之后,他们就会去调查。我只是个农民,当然……若是我依然是个农民,我会将自己的真名刻上去。但我现在的身份可不算光鲜亮丽,如果孩子们知道支撑他们梦想的人是个开赌场的恶棍、是个开洗浴中心的人渣、是个做金融贷款的恶人,那与将他们的梦想和榜样踩进烂泥里有什么区别?”
胭脂红那天有点想哭,但她强忍着挤出笑容,说甄白书是个悲观主义者。
来到市里的第十年,甄白书终于开了第一栋完全属于自己的酒店。那天他没有大摆宴席,只是在总统套房里让服务员给自己和几个好友摆了一桌。一群人喝得醉生梦死,胭脂红与甄白书一起瘫软地躺在阳台上看着星空。当天甄白书指着远在天边的山脉,说想在山上盖一个小别院。
胭脂红说太俗气,是不是要学别人一样归隐山林。
甄白书如同个孩童一样,说并不是给自己住的。他喜欢小狗,想在那养很多只小狗。但若是在城市里养太多狗,会给别人带来困扰。
他以别人的名义开了市内的第一家猫狗收容所,将街上的流浪猫狗捉来,为它们治病训练,褪去一切野性,再以最低廉的价格卖给孩子们。
大地震那年,他又以一个远房亲戚的名义,捐了相当于四百万的食物和衣服。当时胭脂红问他为什么不直接给钱,他说希望自己的心意能真正到需要帮助的人们手里。
一种骄傲的感觉充斥着胭脂红的内心,她认为自己的目光是正确的。即使这个男人不曾接受过她,她都认为自己爱的人是如此优秀,已经足以让她满足一辈子。
大难来临的这天,无数举报信与暗中推动的黑手将甄白书推入无尽的深渊。他每天在外边犹如家狗一般求人,累得三天没睡过觉。西装有了褶皱便连忙换一套,脑袋不够清醒就打偷偷打一针肾上腺素。
但这个男人每天晚上都会回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给妻子讲各种各样的趣事。第一天有个位高权重的老人将滚烫的咖啡泼在了他的脸上,他妙趣横生地告诉妻子咖啡厅有个人睡迷糊了,不小心将咖啡泼在自己的胸口。第二天有位生意人带来一群打手逼迫他撤资,他捂着嘴偷笑与妻子说,今天一个生意伙伴丢掉了自己最挣钱的工作。第三天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犹如对待流浪狗一样将他赶出家门,他买了一串最好看的葡萄,告诉妻子今天过得很安心。
当第四天清晨的那天,他靠在椅背上,满脸尽是疲惫。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却看不见一点生气。他告诉胭脂红,说自己很累。两人在一起多年,他一直都摆明着拒绝胭脂红的情意,终于在那天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哭得犹如一个无助的孩子。最让胭脂红心疼的,就是那天甄白书忘了带打火机,当他妻子送出打火机的那一刻,他依然换上那副伪装的笑脸,亲吻妻子的额头,并祝她今天过得愉快。
事情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生活中所有平日里称兄道弟的朋友都拒绝与他来往,生怕得罪了暗中办事的各个大人物。穷途末路的甄白书带上胭脂红去找张爱秋,张爱秋告诉他,如今只剩下三个选择。
要么大家一起入狱,他的妻子定然会被各种各样的仇家报复。
要么他与胭脂红一起扛,他入狱几年,胭脂红去死,换得张爱秋平安,保护他的妻子。等风头过了,张爱秋就把他弄出来。
要么他死,大家相安无事。
这是一场必定有人要牺牲的游戏。
那天晚上,甄白书并没有回家,而是生平第一次与胭脂红开了个房间。两人犹如情侣一般,让大厨送来精美的食物。她靠在甄白书的怀里喝着红酒,才发现世界上最鲜艳的不是血液,而是她跳动的那颗心。
暗恋加明恋多年,甄白书第一次主动亲吻了她。当亲吻过后,甄白书问她是否愿意为自己去死,她的回答决然且毫不犹豫。当时的甄白书沉默了几秒,问她有没有什么愿望。
她说,希望在临死之前,能与他做一夜的夫妻。
她原以为,甄白书在床上也会是平日里温尔文雅的模样,却不曾想过他是这般粗暴。
她原以为,当自己死去之后,甄白书会在牢里继续展现着他的雷霆手段。
她原以为她会死,直到第二天醒来,她在酒店的桑拿房里看见了甄白书换上了西装坐在里边,手中捧着一瓶安眠药,安静地沉睡在一氧化碳之中。
这时候的胭脂红才知道,甄白书所询问的并不是她的遗愿。
而是想给她一份跟随自己十几年的报答。
原本那个男人可以用一辈子的荣华富贵与安全感来回赠她的效忠,可那男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夕阳。
这个从农村出来攀爬挣扎的蝼蚁、这个在市内叱咤风云的太子爷,终于用悲哀而又无奈的方式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活着的时候,他希望自己身边的人们都能相安无事。
死亡的那一刻,他依然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踏上黄泉。
胭脂红抱着酒瓶,哭得歇斯底里,再也不像平日一样风情万种。她紧紧咬着老白干的瓶口,恨不得将玻璃咬碎扎破自己的嘴唇与喉咙。
我看着旁边的尸体,猛灌了一口老白干,随后将瓶子倒过来,把酒液全部倒在地上。
倘若亡者会有感觉,他应当能嗅到自己身边弥漫的酒香。虽然廉价,却能入口。
胭脂红坐在地上,她说话的声音犹如鬼魂一般凄凉:“白书留有遗书,有事情想你帮忙。”
“是保护他的妻子么?”我轻声问道。
胭脂红摇了摇头,满脸尽是自嘲:“那个女人在甄白书死的当天,就抱着两人的结婚照割腕自尽了。她看着傻,但她心里比谁都聪明。那装模作样的傻笑,也只是为了能让自己的男人在生命的最后几天心满意足。”
我的内心仿佛被什么触动了,没来由感觉到心疼。
“他的遗书上,第一点是希望能把她妻子平安送回老家,可他估计没想到自己的妻子已经在黄泉里与他鸳鸯戏水了……”胭脂红苦笑道,“第二点,是希望我们能继续帮助张爱秋。他说自己从未憎恨过张爱秋,因为倘若这件事让张爱秋自己扛,到时候干爹没了,干儿子恐怕也活不了多久,倒不如让干爹好好活着。第三,就是希望自己留下来的产业能有人打理,因为几个兄弟跟着他出生入死,他希望兄弟们死后能有自己的产业。其中有一份,是给你的。”
我皱起眉头,心中一惊:“给我?”
胭脂红点点头,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呢喃道:“那份产业是他自己负责,有点黑色背景。他说身边的人们都已经有了自己的产业,倒不如送给你帮你一把。这家伙做的从来不是什么好事,但面对的也都不是什么好人。伤天害理他没做过,坑蒙拐骗他也没干过。一个时时刻刻都抱有着善良与公平的男人……为什么死的偏偏是他。”
我低头看着甄白书的面庞,轻声呢喃道:“也许……是老天爷打了个瞌睡。”
“走吧……”胭脂红呢喃道,“还有点事要帮他办妥。”
我轻轻嗯了一声,过了几分钟,屋外开来了一辆殡仪车。胭脂红跪在甄白书的身边,犹如情人一般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她抱起甄白书,将他放进了殡仪车内的棺材。
我们坐进车厢,整个车厢都黑暗又寂静,隐隐可以听见胭脂红的抽泣声。
当车门打开的时候,刺眼的阳光照进车厢内,让我有点睁不开眼睛。胭脂红犹如个普通女孩一样无助地用身体帮甄白书挡住阳光,工作人员过来盖上棺材盖,我们合力将棺材带进了车旁的火葬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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