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升“国旗”唱“国歌”-《疯狐狸》
第(1/3)页
四百条劣质长枪,一百二十五把卷刃单刀,七十面破旧木盾,六十三柄生锈匕首,三十副配有两只箭的短弓,七条没有弹药、火捻的火铳,五面破了几个洞的战旗以及十石混杂着沙子的糙米跟两头毛驴,这便是刘泽清分给楚随风的所有物资了。
武器优劣不说,竟做不到人手一件兵器。
粮食物资更不用说,明朝一石米约重一百五十三斤八两,十石就是1538斤,除去里面近半的沙子杂物,也就800斤粗米。
看着很多,八百人一平均,一人只有1斤粮食,连他们一顿饭的都不够!
这哪是去打仗?摆明了送死!
不是被杀就是饿死。
去领武器粮食的官兵当时就恼了,那百十人平时都是些欺负人的主儿,如今反过来被人欺负,如何干休?一股脑儿跟库丁厮打了起来。
打了人,砸了库,烧了兵粮道衙门,连兵粮道使本人也被绑在旗杆上升了“国旗”唱了“国歌”。
得知消息的洛参将带了一千军马才平息了事态,闹事的官兵全部拿住,押在刑场上排了一大溜要砍头,让楚随风给说法。
楚随风得知后淡淡的一笑:杀了他的人不走,不给足物资武器不走!
这样恶劣的态度激怒了洛参将,官司一直打到东昌知府跟刘泽清那里,一家人都等着看楚随风的笑话,结果却令人瞠目结舌。
洛参将被二人痛骂一顿,责令其立刻释放闹事官兵,补足物资装备,并向每一位被羁押的士兵道歉。
这事儿一出来楚随风立刻受到了所有兵痞的欢迎,作威作福才是他们的最爱。
这不,那个在前面给他牵马坠镫的粗壮汉子便是昨日带头闹事人之一了。
此人名叫丁可泽,山东淄川人,是个夜不收。
二十七八岁年纪,长得二目微凸,满脸横肉,浑圆的下巴上生满了木刺似得短胡子,身上穿着件打了数个补丁的暗红色鸳鸯战袄,腰间挂着个略微开裂的腰牌儿。
由于说话直接、性如烈火不太受长官欢迎,被打发到他的帐下,这不昨天看不惯兵粮道使故意刁难当场发作,其结果是被毒打一顿,押在刑场上险些被砍了头。
楚随风救了他一命对方感激的很,今日主动牵马坠镫担当起了亲兵职务。
明朝的斥候、侦察兵统称夜不收,从普通士兵中择优遴选而出,负责侦查、收集敌军行踪情报,属于明军的精锐兵种。
想到这楚随风嘴角儿略微一勾,扬鞭儿冲对方说道。
“可泽,去前面唤先锋乙队长来!”
对方听后稍微一愣用手轻拍了两下毛茸茸的马脸,松开泛黑的辔头,沿着坑洼坎坷的路面一路小跑而去。
初入莘县地界时地势还比较平坦,往南却有些坑洼,缓平坡一个接着一个,洼地高.岗交错,让这些徒步行军的士兵吃尽了苦头。
这不,远处又有座突兀的山岗,岗上秃木林立,怪石嵯峨,山岗四周环绕着密密麻麻的乔木,一条坑坑洼洼的黄土官道临岗穿过。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