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邪神旌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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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偷猎,就是去属于贵族的山林里面打猎。
按照这个世界的传统,贵族领主拥有对于整个领地的所有权,其中包括了土地以及土地上生长的东西。
至于那些人造物,或者诸如农作物之类生长过程中有人出力的东西,出力者可以分到一部分的好处,大头依然是领主的。
而山林里面,无论植物还是动物,当然都不是人造的,也没有谁在它们的成长中出力,所以它们就是领主的,完完全全是领主的,谁都不能妄图侵占。
因此,除了得到领主批准,并且缴纳狩猎税的猎人之外,任何进山打猎的行为都属于盗窃领主的的财富。这种被称之为“偷猎”的罪行,最低惩罚是剁手或者挖眼,常见的是绞刑,一些残酷的领主还会使用剥皮之类酷刑来严厉惩罚胆敢侵占自己利益的贱民。
据说有些强大领主还会让御用法师使用魔法将那些偷猎的农夫变成动物,然后对他们展开狩猎,用这种方式让这些不知死活的家伙“自作自受”。
总而言之,偷猎是一件很危险,很作死的事情,不想死的人最好别去做。
隋雄当然不想死,可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在自己面前饿死。
饥民们缺乏粮食,山里有粮食,而他刚好可以借到一把不错的十字弩。
该怎么办,不是很明白的事情吗?
从小在民主社会长大的他,从来就不觉得贵族对领地上一切的占有是天经地义的,相反,“为人民服务”之类的话,倒是早已浸透了他的鲜血,化作骨髓中的那一抹鲜红。
所以他说服了酒馆老板,带着十字弩和几个为了养活家中老小已经不要命的汉子,一起进了山。
农作物的歉收并没有影响山里野兽的生活,起码从那只被他们射死的鹿看来应该如此。
“你们看看,连鹿身上都有油,人却饿得皮包骨头……”隋雄抱怨着,和大家扛着那只鹿一起偷偷溜走。
那是一只相当壮实的雄鹿,怕是有七八百斤重。从它身上连皮带肉最后获得了大概四百五六十斤可以吃的东西,包括皮、肉、骨头、还有一些内脏。
这些东西再配合一些野菜什么的,大概可以让几个家庭渡过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虽然鹿角和一些东西或许能够卖出不少价钱,但隋雄很谨慎地把它们都深深地埋到了地下,不敢见光。
他知道,这事一旦传出去,被领主知道了,是要死人的!
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两三天后,就有别的饥民知道了这件事,已经饥寒交迫的他们哪里顾得上什么领主的法律,纷纷来找隋雄帮忙。
隋雄帮了忙,又去山林里面猎了头鹿。
就这么,一次又一次,事情很快就传开了。
大约十天之后的一个中午,领主的卫队长带着十来个士兵找到了酒馆。
隋雄当然不会束手就擒,他试图逃走。凭借敏锐的反应和不错的力气,他居然还真的冲出了包围,狂奔着朝着镇子大门逃跑。
一支羽箭划破空气,从背后射中了他。
他踉跄了一下,继续跑。
于是他又挨了第二箭、第三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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