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五章 霸气夺车-《都市之七杀传人》
秦羽让吴张俩兄弟干掉了东北帮的大脑袋王帮主之后,开始了下一步任务,那就是让他们兄弟俩去找大长老。而秦羽去找二长老。
这么简单的任务交给他们两个,如果他们还完不成,那就只能说这俩人没用了。大长老那边没什么高手,而且藏身的地方入口那么的明显,是个人都能解决掉大长老。
而秦羽去找这个二长老就有点费劲了,明珠大学里面的女宿舍,那可不是在少数的房间,挨个的找是够费劲的,而且这个二长老多狡猾了,不可能让人知道他藏在具体的哪个房间,甚至连里面的女生都不知道自己的宿舍楼里藏了个老头子。还是个色老头。
让张师弟干掉了大脑袋王帮主之后,秦羽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七杀绝实力有了质一般的提升。只不过距离下次的变异还有一些距离。看来只有等到灭了袁家,才会出现下次的变异吧。
不过这让秦羽相当的满意了。三人出来后,开着面包车朝市里开去。因为大长老在的东原市和二长老在的明珠市是在两个不同的方向,三人如果一起行动,会耽误不少时间。
别刚抓了这个王帮主立下了大功,转眼因为这小事而被袁德光惩罚,那就得不偿失了。
在来到市里后,现在竟然还有不少的小混混在巡逻。他们难道没接到总部遭受袭击的消息?不过秦羽想想也是,最后王帮主根本就没有下达什么命令,也就是说他那房间现在也没人敢进去。
估计都不知道王帮主已经不再了。应该都还处在王帮主最后的一道全体撤退的消息中。而外面这些巡逻的小混混们,倒是根本不知道这些。
秦羽让面包车停在了他被张师弟接到的地方下车。让他们兄弟俩只管完成自己的任务去吧,完成之后可以直接回公司了。
秦羽别的不想说了,看着这俩人都非常羡慕,但是自己还得继续待在东北等那个没事跑到海外的五长老。这个五长老真会给自己找麻烦,竟然跑那么远,害的自己回不去。
秦羽下车后,看了看四周没什么人,现在已经是深夜一点半多了。应该出来巡逻的人比较少了呢。
要是在白天,应该遇见不少波混混各种的盘问。秦羽双手揣在兜里开始朝着他们那边的那热闹大街走去。秦羽记得他们三个人在的那宾馆门口,可是不少混混呢。
应该能从那里找到一辆车,反正是打劫这群混混的车,一点的心里压力都没。虽然现在是后半夜,可是这条街还是热闹非凡,各种的小吃摊还在继续的做着生意,这边的夜店不少。秦羽来到这边后,还的确是遇见了小混混们拦截,但是说自己是东北帮的在一对口号正确,就没人在管他了。
秦羽晃悠到了一处夜店门口,这边有七八个家伙凑在夜店门口的吹牛,而且旁边还有一辆桑塔纳,车里还坐着一人。秦羽一看就知道是这些的头们。
而且秦羽看车里的那人,竟然是自己下午在街上遇见的那个家伙,下午的时候秦羽第一次的拦住了一个人要检查身份证,就是这个家伙带人过去抽了那个不让秦羽检查的人一顿,最后还把抢劫来的钱里面拿出来一百块钱给了秦羽。
当时秦羽非常想抽这个自以为是的混混头。现在竟然遇见了,这事不错。白天秦羽觉得这帮人在那边晃悠,应该就是这附近,没想到竟然在这条街。
这帮人都在坐着也不知道是谁的电动车后座,全抽着烟吹着牛。秦羽一过来,他们本来没搭理,可是等秦羽来到了车边。有个家伙穿着牛仔衣服,坐在那吆喝道:“小子,离车远点,我们老大在里面睡觉呢。”
可是秦羽根本不搭理他,直接的来到了车前面,一下子拉开了驾驶车门。这倒是让那边电动车上面的几个混混全站了起来,开始寻秦羽的那家伙随手捞起来了钢管过来了,后面带着一帮人。到跟前后拿着钢管指着秦羽道:“兔崽子,刚才的话是不是没听见啊?找死呢?敢打扰我们大哥睡觉,你哪个堂的?”
估计是觉得秦羽能在这边晃悠,那绝对是东北帮的了。不然的话绝对早被其他路边的帮里兄弟给收拾了。
“不想死滚蛋。”秦羽瞪了一眼道。秦羽没搭理他,拉开车门就要进去。而这个被他骂了一句的家伙一愣,恶狠狠的道:“小子,你找死啊。”说着举着钢管就朝秦羽头上砸了过去。
秦羽觉得看来得收拾掉这群家伙了,直接转身伸手抓住了对方的钢管。一下子夺了过来。在一棒子朝着这个人的脑袋横扫了过去。
“砰”的一声,这人直接被钢管砸中太阳穴,人都朝旁边的墙上飞去。其他人发愣了,但是立刻反应了过去,马上都挥舞着武器朝秦羽打了过来。
可是秦羽速度特别的快,上去一脚直接把一混混踹飞,而且直接砸到了后面夜店的玻璃门上。“砰”的一声,玻璃门应声而碎。在一棍子上去,又是打飞了一个。接着就是还没等对方反应过来。秦羽直接全部的都给干飞了。
秦羽刚一干完这群家伙,转身要在回车上,因为速度太快,等秦羽收手后,一共才十几秒,路边的行人,还有其他地方的混混还没来得及反应,这边已经完事了。
而秦羽转身时看见了车里后面的车门竟然打开了。车里跑出来一个男人,这男人秦羽一眼就认出来了是下午带头的那个混混头子。可是他现在没了下午的嚣张气焰,竟然直接扭头就跑。那速度超级的快。可是秦羽根本没追,只是一钢管的扔过去。直接砸中了这人的后背。
“啊”的一声,这个混混头子一下子趴在了地上,看来这扔的一下子还是相当给力的,主要是秦羽力气太大。还直接让这混混吐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