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明朝海盗王陈祖义的先祖父?-《大宋主神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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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盗们要自请招安,以及他们提出的条件是什么,让人送到刚刚到达临时指挥营地不久的朱子龙分身知晓后。只是稍微惊讶了几秒,众人就很淡定的感觉理所当然了。

    在已方的理解中,换作是他们只怕也会如此选择。而且,这般也是最好的选择!

    招安这活,在大宋朝几乎是定制。而且只要双方同意后的,也没有谁会当面屠杀招安投降者的,只待消息传回朝庭,由上面进行最后的安置和定夺。

    梁山那伙人,除开宋江和吴用等最后作死外。就扈三娘等人招安后,或许会在生活和工作中,受到一些人的妓视。但是总体来说,那种动不动就谋害死你的后手,也是很难出现的。

    君不见,历史上就算没有朱子龙穿越而来。在大宋一朝但凡给招安的人,下场都不会太惨。得了善终的人也是极多吗?

    难就难在,双方是不是真的都诚意接受招安而已。(原来的历史上,梁山108将受招安后,除开宋江等有限的几个人,因为是仇人特意暗害,而且宋江还是自愿形式。其它人等可曾见到不能善终的占了大多数?)

    何况这一次海盗们招安,还额外送过来一笔大的财富,傻子才不接受。

    要知道,朱子龙分身这边请来的帮手,可都是花了钱和关系的,死一个人善后也同样的麻烦。现在人家投降,还给钱的投降,并且愿意放下武器。为什么不接受?

    何止要接受呀,最好是能收服就最好了。

    这么一想的,朱子龙的分身只是稍微的和李安山,以及其它带队的官员商量了一下。再把这事后可能干涉到的钱财分配比例这么一提!

    意思是,大头的三分之一以招安的名号,上交朝庭。其它的三分之一用来打通关系,自己在场的人等全数分润了最后的三分之一。就这还没完,郑家那边也要拿出来一笔钱,只少是几十万两,算是军资费。若是不愿意,不过一商人尔,呵呵,阵前发生点意外太容易了!

    李安山更是直白的提点了一句道:“大官人,郑家这笔买卖有数十近百万两之巨,每年的巨利,说是上交了不少给幕后之人。但,现在,不过这银子……落袋的银子才是好银子,别人的银子再多,那也是别人的银子。有了招安这功劳,还有上交的宝藏这事,再走一走王爷和蔡相公的路子。谁还在意郑家的死活,以及他那幕后之人的轻重,你说是不?”

    这话,已经是说的很明白了。没权没势,或者势力后台不算高的巨商,那就是猪,养肥了就得趁早杀。

    这话说的很无节操,也很露骨。倒也配合李安山原本就是一土匪的气质,不过朱子龙不管是本体还是分身,都不认为这种气质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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