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魔王与宝具-《破产魔王战记》


    第(3/3)页

    “千影。”格林将剑拿起来,递还给少女,“给你的宝具取一个名字,怎么样?”

    “名字什么的无所谓。只要能够守护主人就够了。”

    格林摸了摸下巴:“执念吗……原来如此。”格林看了看手中的《奥德赛史诗》,感觉自己似乎已经摸到了钥匙,“那么,就由我来给这把武器取一个名字吧。”

    “既然这把剑是为了守护我,那么就称呼它为「守护之刃」吧。发动宝具的关键词……嗯……”格林想了想,“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主人,由我来守护’,就将这句话作为启动宝具的关键词吧。”

    “好的,主人。”失忆的千影,对此没有任何意见。

    千影的问题搞定了,接下来。

    “接下来就是那个传奇盗贼希德的问题了。”格林挠了挠头,“从已知情报来看,宝具虽然强大,但是却都有着某些限制。能力越是不讲理的宝具,发动限制越大,反倒是那种单纯堆砌基础属性的宝具,限制比较小。那么那个传奇盗贼的宝具会是什么呢?”

    先向物品的原主人发布犯罪预告函,然后在预告函上的时间里,神不知鬼不觉地盗走预告函上的物品。

    瞬间,格林的脑海中划过一道闪电!

    “难道这就是他的宝具!?预告函是宝具发动的前置条件,一旦到了时间后,物品持有者还未发生变动,自动获得那件道具?”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也太BUG了吧?”格林挠了挠脑袋,“这还让人怎么玩?要不……果然还是将弓卖掉算了?卖掉这把弓后,再重新买一把新的?”

    格林并不介意将手中的弓卖掉,毕竟格林的职业是魔王,使用弓箭并没有任何职业加成。唯一的问题在于,卖掉弓后,获得的金币要怎么处理?

    两千金币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哪怕一枚金币只有五克,两千金币也有十公斤的重量。

    格林可以带着一把极品弓箭旅行,但是总不可能带着十多公斤的金币旅行吧?万一哪天自己这个“魔王”身份暴露,不得不跑路,放在家里/银行的金币不就都便宜其他人了吗?

    ……

    格里芬商会。

    听说格林的来意后,商会会长格尔德·格里芬亲自接待了格林。让格林意外的是,格里芬商会竟然也听说了自己被传奇盗贼希德盯上了的这件事。

    “虽然我们商会也很想买下这把弓,但是……很可惜,我们商会并没有与希德对抗的能力。”格尔德拒绝了格林的交易请求。

    “非常抱歉,虽然我很想帮你,但是我们只是一家普通的商会而已。”贝拉多娜满脸歉意。

    格里芬商会的拒绝,让格林有些意外:“那个希德有那么厉害?”

    “那可是一位传奇。”格尔德摸了摸嘴巴上的小胡子,“像我们这样的小商会,一旦被那种级别的强者记恨上了,将很难生存下去。除非……不,没什么。”

    格林不由地皱起了眉头:“除非什么?”

    “额……哈哈,没什么。我知识在想,如果你愿意娶我女儿,成为我们家的一员,那么你的事就是我们的事,就算我们帮你,希德也不会因此而怪罪我们。”

    “父亲大人!”贝拉多娜满脸娇羞与嗔怒。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