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永宁-《嫡嫁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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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女代代出,薛芳菲到底已经死了。

    ……

    芳菲苑里,白雪看着姜梨正在练字,琢磨了一会儿,道:“姑娘的字写得真真大气。”

    “大气”,已经是白雪能想到的最文绉绉的词了。

    “是呢是呢,”端茶的明月过来扫了一眼,笑道:“和其他姑娘的字儿都不一样。”

    姜梨笑了笑。

    她是薛芳菲的时候,前半生在桐乡,字迹龙飞凤舞,是学薛昭的豪气。后半生到了燕京,却开始改写簪花小楷。

    不为别的,就因为燕京城的夫人小姐们都这样写,为了不让自己显得特立独行,更快的融进这里的贵人圈。她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包括写字的习惯。

    就连沈玉容,大约都以为她擅长簪花小楷。但今非昔比,簪花小楷固然娟秀,但身为女子,在世上行走本来就比男子更为艰难,只因世人待男子宽厚,待女子严苛。

    既然如此,不靠天不靠地,靠自己就好。倘若将自己当做男儿,自然也能扛得起事实无常。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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