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鹿遇回短信,“体育馆出来,向左走三百米有个十字路口,过十字路口,往南再走五百米,有家云南菜馆,你去那等我。” 简践回了两个字:“好的!”便迫不及待的小跑着朝鹿遇所说的那家云南菜馆奔去。 离云南菜馆还剩三四十米的时候,简践远远的看到鹿遇已经到了,此时的鹿遇正背对着她站在云南菜馆门口,低着头,似乎在玩手机。 简践深吸一口气,调整了下自己因为小跑而有些急促的呼吸,而后,她轻手轻脚的走过去,从背后拍了下鹿遇的肩膀,大叫一声:“不许动,劫个色!” ‘鹿遇’扭过头,一脸惊恐的看着简践。 那张脸,赫然是一张陌生的五官平平的脸。 简践:“……” 卧槽,认错人了! 简践:“……” 此时的简践觉得自己特傻逼,以前的她,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的,大概是和李安安那个逗比做久了朋友,自己也变成逗比了。 一阵呆愣之后,简践赶紧开口道歉,“对不起,我以为你是我朋友,吓到你了吧,真是对不起!” 这个男人扔下一句“神经病啊!”就走了。 留下简践紧抿着嘴唇,放在身侧的手,一会儿握成拳,一会儿松开,一会儿又握成拳,一会儿又松开,如此反复了好几次。 要按照以前简践的暴脾气,肯定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这个男人的,虽然她认错人了,还拍了下这个男人的肩膀,可是她也开口道歉了,反倒这个男人,实在太没品,连女生都骂,后来转念一想,和没品的人计较只会显得她也没品,所以,还是算了! 就在这时,简践听到了一阵大笑声,她抬眼顺着笑声发出的方向看去,而后,她就看打了笑的下巴都快掉下来了的鹿遇。 显然,刚才那一幕鹿遇看到了。 简践:“……” 不同于刚才在舞台上光芒四射的那个鹿遇,此时的鹿遇,穿着打扮很随意很休闲,黑色带帽卫衣搭配格子外套,头戴一顶黑色的帽子,脸上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鹿遇的眼睛真的很好看,戴上黑色的口罩之后,让简践更专注的欣赏到了他那清澈明亮的双眼。 其实,简践以前并不喜欢男生穿格子衣服,她觉得穿格子衣服的男生会显得特别像程序员。可是一看到鹿遇,简践就深刻的明白了一句话:原来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好看的人,怎么穿都好看! 真真是好看的脸,带出了好看的品味。简践简直想抽自己一巴掌,鹿遇这么特别,她刚才怎么就认错了呢?! * 云南菜馆的一个包间里,鹿遇和简践边吃边聊。 见鹿遇几乎没有一刻停歇的一直不停的在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菜,简践问:“你没吃饭啊?”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