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大宋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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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江宁城,郑峰天不怕地不怕,唯有对曾祖父郑安心存敬畏。
郑青冷哼一声,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不必担忧,为父自有计较,就算赵家之子存心捣乱,也支撑不了几日。”
说完,他神色又蓦地一肃,冷然呵斥道:“从今日起,你须收敛心性,好生读书,不得再四处厮混,药引的事情,你也不用管了。”
郑峰眼睛眨了眨,笑嘻嘻道:“世间好女子何其多,孩儿岂可为王家之女而舍弃天下奇女子,不如让给玉弟罢了,自家人何必相争。孩儿约了陆家哥哥到天香楼饮酒,还请父亲恕孩儿失陪之罪”
郑青气得七窍生烟:“孽畜,你……”
话未说完,郑峰已跑得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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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赵皓照旧早早起来,用了早膳之后,便向谢芸和赵士盉道了别,带着赵伝和梁烈等一干家奴,拉着一车大钱,浩浩荡荡的出了门。
谢芸已安心了许多,不再如昨日那般如临大敌,只是让家奴每个一个时辰回报一趟,图个心安。
这一次,赵皓一行人,轻车熟路的直奔东头市肆而去,来到人口买卖的老地方,只乍一看,赵皓便傻了眼。
那块空地上,密密麻麻的挤满了人,怕不是有六七百人,带的一百贯钱根本就不够用。
等到仔细一看时,赵皓不觉气乐了。
卧槽,你见过穿着一身绸衫、摇着羽扇的少年脖子上插着“自卖自身”牌子的么?你见过长得粉雕玉琢、珠玉束发的苦孩儿么?你……见过坐着轿子来卖身的么?
人群之中,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只差没有搬着小板凳坐着嗑瓜子的了。
真正的难民,眼中带着麻木、绝望和饥饿至极的神色,八成以上的人一眼就能看出绝非难民。
见得赵皓下得暖轿来,对面的人群哗然大乱,如同潮水一般奔涌了过来,却被梁烈等人手执水火棍硬生生的拦了下来。
望着身旁寸步不离的赵伝,赵皓心头稍安。
那一溜真真假假的难民,看得赵皓哭笑不得。
爱占小便宜这事儿,古今亦然,每个民族都有他的劣根性,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就是太聪明了,尤其是小聪明特多。
“公子,我这娃儿三天没吃饭了,求公子买了他,也好寻个吃饭的去处。”
“赵公子,买了我家小子吧,只要给他碗饭吃,不饿死就行。”
“这妞儿能歌善舞,公子买去做体己丫鬟,定然亏不了。”
……
面对乱哄哄的人群,赵皓神色不动,视线在人堆里穿梭,最后视线落在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身上。
只见那小男孩生得唇红齿白、粉雕玉琢,皮肤白嫩而干净,虽然外头罩着一件破旧布衫,里头却露出绸衫来,最重要的是,脚下竟然踏着一双崭新的缎面粉底马靴。
而更为搞笑的是,在他的四周竟然围着两三个彪形大汉,虽然也是一身破旧衣衫,却明显透露出一股勇悍之气。
“郑越,武力:3;智力:15;速度: 6;轻功:2;政治:8;统率:5;健康值:91;对宿主好感度:30。”
查询完那小破孩的属性,赵皓心头瞬间明了,不觉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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