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清朝科举基本承袭明制。 科考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在参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学”的资格,即成为生员。 入学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称为童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被认为是入士的正途。 另一方法是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有皇帝恩准的“恩监”;因长辈特准的“荫监”和最常见的透过捐献金钱财物而成的“捐监”,但一般被认为是“杂流”。 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关,于八月在两京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闱”。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由礼部在京城贡院举行,亦称“春闱”, 通过会试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 到了八月,北京的顺天乡试南院,被称“北闱”就开考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