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5.第805章 忌妒是七宗罪-《福晋有喜:爷,求不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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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科举基本承袭明制。

    科考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在参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学”的资格,即成为生员。

    入学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称为童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被认为是入士的正途。

    另一方法是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有皇帝恩准的“恩监”;因长辈特准的“荫监”和最常见的透过捐献金钱财物而成的“捐监”,但一般被认为是“杂流”。

    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关,于八月在两京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闱”。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由礼部在京城贡院举行,亦称“春闱”,

    通过会试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

    到了八月,北京的顺天乡试南院,被称“北闱”就开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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