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公司的名字-《娱乐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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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士豪还没有写完的游戏资料他有看过,人物角色,人物技能,世界的分布……他的很仔细。

    对于这款游戏,他也听了林士豪的想法,他是越听越觉得不错,越听越觉得自己来对了地方。

    魏帅帅与路远不同的是,他从来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岁数而看轻一个人,世界上的天才太多了,外国还有个十几岁小伙发明一种工具后,卖了几千万米金呢。

    相反,这个世界上也有很多人几十岁了,还是一事无成,事情没有绝对的,这个世界也比想象的还要精彩。

    魏帅帅没有因为林士豪的年纪而看清他,反而还对他刮目相看。

    有想法,敢做事,这就够了,在去想那么多反而会让他头痛。

    对于未来,两人都信心满满,就仿佛他们已经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两人分开后没过多久,林士豪兜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电话是林姿打来的。

    林士豪刚接听,林姿的声音就传了过来:“高立山刚才打来电话了,眼看还剩下不到三天的时间,他问我们的歌曲准备的怎么样了。”

    “你不是准备了嘛?”

    “是准备好了,可你姐我担心啊,你说到时候咱们去了,酒吧里都是明星大碗的……咱要是丢人了该怎么办啊?”林姿担忧的问道。

    林士豪苦笑,丢人这词怎么都出来了?

    “有我呢,到时候咱姐弟俩一起去,谁要是敢笑咱,我就给他两巴掌。”林士豪故意说的很吓人,其实就是一个玩笑话。

    林姿听出林士豪在开玩笑了,就又道:“高立山已经把地址给我了,让我们那天晚上八点准时到,他会让高贺源在门口接我们。”

    “行,我知道了,到时候你就只管唱,我负责和他们沟通。”林士豪还真没什么紧张的感觉,而且他还很兴奋。

    酒吧内可都是明星,既然都是明星,那就说明他又有钱可以赚了。

    不用多,一晚上卖出个三五首歌就行,这三五首歌的钱就不少了!

    到时候明星那么多,就不能搞什么优惠了,一口价,十万一首,爱买不买。

    不得不说,林士豪长的不美,想的可是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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