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沉重的辱母案3-《反腐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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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第二辆警车赶到汽配工贸有限公司,警察让俞军交出刀子,并把他带到派出所。
俞琳琳说,那是一把水果刀,十几厘米长,平时放在接待室的桌子上用来切水果用的。
在办公楼门口,俞琳琳看到,焦乌捂着肚子迎面走出来,一边走一边说:这小子玩真的来。
其他人也陆续走出办公楼,开车离去。
焦乌等人受伤后,由他自己开车去了盘山人民医院。
俞军的姑夫说,事发后他曾去医院打听,被俞军捅了一刀的焦乌,还在医院门口因为一点小事跟人发生争执。
尸检报告显示,焦乌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有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去年底,武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俞军故意伤害一案。庭审中的争议点在于,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焦乌的家属提出,俞军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索赔830余万元。俞军的辩护律师则提出,俞军有正当防卫情节,系防卫过当,要求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俞军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俞军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为何不认定正当防卫,法院的解释是,虽然当时俞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侮辱和辱骂,但对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俞军及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的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
目前,俞军已提出上诉。他的上诉代理人仍继续主张,在遭遇涉黑团伙令人发指的侮辱、警察出警后人身自由仍然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俞军的被迫还击至少属于防卫过当。他还认为,俞军听从民警要求交出刀具并归案、在讯问中如实供述等行为,应当认定为自首。
警方对焦乌涉黑团伙介入调查。谭冬梅则另因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也被警察带走。
武城市公安局辖属分局张贴在汽配工贸有限公司门口的布告显示,受武城市公安局指派,去年8月,武城市公安局辖属分局将盘山县“焦乌黑恶势力团伙”摧毁,迅速查清了焦乌等人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举报,并呼吁在逃人员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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