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罗马竞技场-《大作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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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匹马拉着的硕大马车,拖着硕大的木质牢笼里足足塞了十二名角斗士,行走在罗马狭窄的街道上。车上的林易好奇的四下打量着这座罗马共和国的都城。

    “嘿,马库斯,你最好还是坐下来,节省一些体力。”格奈乌斯说道。

    林易从善如流,在格奈乌斯身边坐了下来,说道:“那三个家伙很拽啊。”

    林易指的是那三个住单间的角斗士,此刻他们正穿着精良的护甲,每人骑着一匹马,走在这辆马车的前边,不时和街道两旁的围观民众们挥着手,收获着他们的欢呼。

    “那是当然,走在第一个的家伙,甘尼斯,他可是全罗马最受欢迎的角斗士之一,一共参加过三十二场角斗,还从来没有输过一次。”格奈乌斯说道。

    林易知道,其实角斗士战败了也不一定会死,只用把食指向天竖起,就代表投降,投降者大部分还是会被放过一命的,除非你的表现让现场观众极度不满。

    当然了,如果你能一次都不输的话,那就很容易成为最受欢迎的明星角斗士了,明星角斗士虽然依旧是奴隶身份,不过所享受的待遇就很高了,不但有单独的牢房可以住,**美的食物,甚至那些贵妇们还以能和明星角斗士发生点浪漫的事为荣。

    很显然,哪位甘尼斯就是个这样的人才,只看路边那些欢呼者中,赫然有疯狂的女粉丝直接对着他拉开衣襟,坦露出两坨白花花的肉疙瘩就可见一般。

    林易吧咂吧咂嘴,当个明星角斗士貌似也不错……

    很快,马车就到了罗马竞技场,林易却有些失望了——这个竞技场并不是后市罗马市的那个圆形废墟,而是一个方形的竞技场,想来应该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那个罗马斗兽场还没建成呢?

    不过无所谓了,只要是竞技场,只要自己能走上竞技场,并成为最受欢迎的角斗士,那就行了!

    问题是,自己怎么才能成为最受欢迎的角斗士呢?杀人最多?还是活到最后?

    林易还没捉摸明白,马尼乌斯就用皮鞭敲打着牢笼,嚷道:“赶快下车,快点!”

    一众人跳下马车,便有卫兵押解着,从一个小门进了角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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