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推心置腹(三更)-《超级败家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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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词汇用的有点夸张了,跟面前这位大叔干了一瓶,他扔给对方一根烟,自己也点了一根,这才缓缓开口道:“那晚的事情,你和林念真都看到了?”

      余书自顾自将手中那根红双喜点燃,静静点头。

      “如果那天晚上我没出手的话,估计我们今晚也不会坐在这里了,余哥,再来一瓶。”

      陈炎枫平静笑道,看不出悲喜,将手中的空酒瓶放在一边,又举起一瓶,喝酒如牛饮,这一小瓶就能卖出五十块大洋的玩意,不用自己花钱,喝着就是惬意。

      “很正常的,兄弟,你要为这个不爽,大可不必,人跟人之间,从来都没有绝对纯洁的感情的,你有自己的价值,我也有,所以现在我们才会留在林大小姐身边,真要是悲哀愤怒自己被利用的话,那那些连利用价值都没有的人,还不得羞愧到自杀去?”

      余书轻声笑道,夹着烟,姿态潇洒。

      “这个没什么不爽的,只是感慨唏嘘一下,如果那晚我没有出手的话,结果很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机遇无常,这话说的在理。”

      陈炎枫静静道,双手微微摩擦着酒瓶,下意识的眯起眼睛,刚才两瓶啤酒灌的太猛,肚子已经开始抗议了。

      “机遇?”

      余书笑了笑,眼神中却带着一种并非针对陈炎枫的讥笑神色,他猛然灌了一大口酒,握紧酒瓶,自语道:“说的也对,大起大落,谁说的清楚?我余书大半辈子过下来,对起落二字,感受再清楚不过了,不怕你笑话,如果不是遇见大小姐,我现在指不定连条狗都不如,所以我比较庆幸我自己还有利用价值,并且遇到了一个事后不会卸磨杀驴的主子,折腾了这么多年,安心做事的感觉真好。”

      他再次拿起一瓶酒,跟陈炎枫碰了下,一口气喝下大半瓶,姿态豪迈,继续道:“我出生在一个落魄山村,用落魄形容自己的家乡,真不值得炫耀,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上学的时候,从小学到初中,每天往返学校,就要走不下二十公里的山路,从小学到高中,一路咬牙挺过来,跟我同龄的孩子,大部分都在小学或者初中就缀学,没办法,天下父母,哪个是傻子?谁不知道让孩子多读书才会有出路?但家里穷啊,砸锅卖铁都凑不足学费,再让孩子继续读,真能饿死全家人,我算是比较幸运的一类,家里条件不好,但老爸却是出了名的固执,养着我下半身残废的母亲,宁愿去城里卖血也给我凑学费,多少年前的事情了?那会一分钱一毛钱,真夹杂着血汗的。这种环境里,谁敢偷懒?捧着书都恨不得把书本吃下去。”

      余书缓缓喝酒,似乎打开了话匣子,没丝毫停下来的意思,而且今天本来就是跟陈炎枫拉拢感情的,说一下自己曾经的故事,真没啥可矫情的。

      他这个年纪的人,那么惨痛的经历都过来了,如今正辉煌着,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他手指夹着烟,继续道:“高三毕业那年,忐忑等到大学的通知书,全村子里的人都在羡慕嫉妒,也是,我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孩子,父亲是面朝黄土的农民,母亲还常年瘫软在床上,凭啥我就成了村里唯一的大学生了?你知道扬眉吐气的感觉是什么吗?那估计是我人生最扬眉吐气的一次了,觉得真爽。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面对三百多块的学费,当时我就发誓要在假期进城打工,无论如何也得把这些学费凑齐,为了这个,我爸当初几乎求了全村人借钱,那时候的三百多块,不是小数目,哪能凑得齐?最后连一半都没凑到,但这无所谓,反正我暑假是要去城里打工的,多做一些,总可以把学费凑齐的,你说对不对?”

      余书突然问了陈炎枫一句,一点都不客气的把面前那盒红双喜拿过来,抽出一根点上,大口吞吐。

      安静听着余书讲自己故事的陈炎枫微微点头,不言不语。

      余书嘴角扯了扯,将抽了一半的烟按灭在烟灰缸里面,淡然道:“但是就在我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的几天,我妈就死了。自杀。因为一个让城里人听起来都觉得可笑的理由:她怕因为自己的身体,拖累了考上大学的儿子。哈,我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说她老人家做对了还是做错了?但这份感情,我记着,不过恐怕这辈子是没办法还了,那个时候,我二十岁,守完灵,出殡的当天,对此事始终都是沉默的父亲把他借来的一百多块学费塞进我包里,一边哭,一边用力把死活都不肯走的我踹出家门,二十公里的山路啊,那会我真没觉得疼,只是想着他老人家踹了我一路,会不会累?送我上车的那会,一路上都没说话的父亲沙哑着嗓子扶着我肩膀,跟我说,让我别对不起我娘。然后就转身走了,那会我就发誓,等以后我真有了出息,就撒大把大把的钱,给她老人家盖一座光鲜体面的坟。

      那两个月的时间,我凑足学费,自己去报道,之后的三年,都是我在自己养活自己,大四自己用攒下来的所有积蓄创业,从小生意越做越大,兄弟,你猜我有多少钱?”

      余书微微眯起眼睛,轻声问道,只不过不等对面的陈炎枫给出答案,他就挥了挥手,字字铿锵,带着不加掩饰的自傲道:“一千三百多万,是不是很厉害?”

      陈炎枫微微掀起嘴角,却觉得满嘴苦涩,余书这个故事,确实不是什么好故事,他默默点头,心中叹息,在那个年代,一千多万的身家,确实很厉害了。

      “大起之后就是大落,亘古不变的定律。就在我刚刚拨出一百多万的资金派人去给我妈盖一座光鲜坟墓的时候,却遭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的背叛,结婚第二年,我那个在大学时代暗恋了好几年的老婆就跟别人里应外合,很周密的做了一个套,牢牢套住我,一夜之间几乎卷走了我所有东西。真的,成功很偶然,失败也同样突兀,那一年,我三十一岁,想了无数次自杀,最终却忍下来了。”

      余书轻声道,桌前的啤酒已经被他自己干掉了六七瓶,这位中年大叔脸色通红,却停不住自己的故事,看了陈炎枫一眼,突然神秘兮兮道:“知道我为什么不碰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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