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它有毒,比十香软筋散还厉害,不用咬,只要被它舔到,人立马就不举了,不是一时半会儿,而是永远。 如果是咬到,那更完蛋,比一夜十八次郎还虚,天天软趴趴的,走路经不得风吹,比黛玉还惹人怜,吃什么山参都补不好。 整个人的状态基本上就是今天感冒明天流鼻血,说白了就是得了艾滋的节奏,还查不出来,就让你碰啥病毒都往身上招呼,洗澡搓个灰都能累得喘半天。 诸家姐弟,叫佣人找来孟野的衣物,然后将一只蓝色小甲虫放入其中,再将其捏死。 这虫子有一对,狗体内还有一只。 外面这只捏死之后,体内有蛊虫的贵宾犬就会记住这个杀死它爱人的衣物味道,然后还会去寻找和这衣物有同样味道的人。 鸳鸯仇虫蛊。它记仇,追到异位面,也得咬这人一口,然后自杀,殉情。 这样,它就不会回家了,也就不会有人知道,这是谁的狗,死无对证。 而且,有虫在体内,这狗就聪明了一丁点,它不会汪汪乱叫,因为会打草惊人。也不会见人就舔,会伤及无辜。 它会偷偷地跟踪,潜伏,找“仇人”不注意的时候,静悄悄地靠近。如果你现它了,它就坐下装可爱求抱抱,你抱它,你就完蛋,别人抱它还不跟。 你不抱它,它就会偷偷下嘴咬你。如果你离它远远的,它就会耐心再找机会。 诸西花戴着手套给狗闻了一下孟野的衣物,它先将这“该杀”的衣服撕碎,然后就非常“聪明”的一脸绝然地去找“仇人”了。 玉碎攻击! . 暂时缓解了花家的要男人计划,狼霸心情很好,差人叫大伙一起吃早餐,所以孟野不在自己屋里。有吃的,他跑第一。 礼堂一样大的餐厅里,一大群人依次就坐,有钱人家讲究,不闹哄哄,也不瞎坐,都有自己的位置。 孟野见一个长的饭桌,两边全是椅子,最前头中间有一个独坐,他觉得那位置好,左右都没人挤,于是一屁股就占了上去。 一大家子人,都知道大少爷脑子不太好,虽然都很诧异他坐了主位,但也都没吱声。 狼霸是家主,装样子姗姗来迟,现自己的位子让孟野坐了,虽然没生气,但也怔了一下,挠了挠头,坐哪儿呢? 孟野见自己身边都坐上了人,唰地跑到最后,亲自拉了把椅子过来,放到自己身边,拍了拍对狼霸说:“来!这儿好!” 狼霸也想和儿子坐一起,他不是瞎讲究的人,特别是跟儿子。乖乖地坐到孟野身边,桌子角上,像乡下跟大人去吃大餐的小孩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