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宴客来-《大宋天朝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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吠舍,是这天竺种姓制度里的第三阶层,天竺种姓制度,第一层为婆罗门,第二层为刹帝利,实际上也就是纯种宋人,而到了第三层,就是血统不纯的宋人,或者白种雅利安人,原本的刹帝利,如今宋人来了,就被从第二层打落入了第三层。至于第四层就是贱民,也就是首陀罗。
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
四个等级之间有严格的界限,下一等级的人不能从事上一等级的职业,不同等级的人不得互相通婚。《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
李哲自穿越以来,作为贵族子弟整日里就是在宋人这个圈子里生活,日常所见的全都是刹帝利,对这整个天竺根深蒂固的种姓制度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实际上,在天竺洲数百万宋人以外,数千万真正的天竺人,却全都是整日生活在这样的枷锁里面。
马忠身为吠舍,比起首陀罗自然是高上一等,能够从军,能够读一些普通的书,但是想要真正能更上一层,踏入真正的统治阶层,却是绝对不可能的。
自从宋人征服天竺以来,宋人虽然不信婆罗门教,但也是心安理得的享受和维护这当地的种姓制度,这制度明显有利于宋人整体阶层的利益,又有利于整个天竺社会的稳定,作为受益者,宋人又何乐而不为。
怪不得李哲觉得马忠的面相有些奇怪,不太像纯正宋人的面相,再加上他那明显有别于宋人的肤色,原来马忠却是一个宋人和当地人的混血儿。原来也是一个可怜人。
这样的混血儿在军中想要向上爬的难度可想而知,马忠能凭着自己的才能成为都头,可见这家伙绝对是有真本事的,但也仅此而已了,仅仅是一个副都头,连低级军官的门槛儿都没有跨上,真正到了战场,他这样的副都头实际上连指挥一个小队的权力都没有。
想要真正凭军功上位,难啊!这会儿连李哲都能想得到马忠在捧日军的军官中所受到的排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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