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作诗-《大宋天朝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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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听他开口吟道:

    “离别之于爱情,

    好比狂风之于怒火,

    它能将小火熄灭,

    也能使大火熊熊燃烧。”

    这一首诗一出,很多人立时便闭住了嘴。

    很多人将之和自己做的诗一比,嘿!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很多人做的诗和这诗一比,登时就成了甩大街的货。

    这几句现代诗短小精干,却韵味无穷,简单的几句话,却启人深思,平常人往往认为离别是对爱情最痛苦之事,所以才有无数描述相思离别之苦的文章,千年以来莫不是如此。但陆凡这首诗却另辟蹊径,认为离别能使真正的感情升华,经历过离别的感情才更显浓烈真挚,这一层境界又比平常的离别诗高出一筹了。

    陆凡能写出这样的诗句,已经得到了白话文语句运用的精髓,传统的古诗词,讲究的是含蓄,点到即止,最求意境,没想到陆凡的这首短短的现代诗,竟然隐约间也有类似的境界。

    坐在上面的郡主点评道:

    “陆凡君,这诗意蕴深长,写的很有意味。”

    陆凡得了郡主夸奖,登时就像是吃了二两酒一样,一团红云浮在脸上,

    众人都上前恭喜,

    “不错不错!郡主说得好!今天,还是陆兄才思敏捷,高了我等一头,我等甘拜下风。”

    陆凡被众人围着,脚步轻的跟踩在高跷上一样,高兴的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就在这时候,李哲突然主动上前一步,

    “各位!陆兄做的诗极好,不过我这里也得有一首诗,却要和陆兄比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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