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梳理(终)-《星圣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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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有几个是贵族子弟,他们去米亚那,算是自带干粮的,不仅要给自己交学费(虽然洛明收的不多),连食宿费用也一起得自己掏钱。

    相对的,他们是洛明的客人,如果想请他们帮忙的话,小忙看在师徒关系的份上倒还好说,大忙就得明算账,由洛明掏钱雇佣他们了。

    剩下的平民子弟中,有的能够负担得起学费和食宿,有的就比较困难,不过洛明很“慷慨”地和这些弟子签订契约,包教包吃住,代价就是他们得为自己免费服务七年。

    至于七年之后嘛,自己的领地肯定发展红火起来了,开疆拓土的事也该搞成了,到了那时,有几个人愿意离开,有几个人希望留下来,这压根不用考虑。

    将这些也一一清点之后,洛明又开始考虑自己领地上的粮食问题了——这么多人涌进领地,还要养那食量很大的凤尾鸡,怎么想都有点困难。

    干脆抓紧时间多开垦土地,并且种一些秋冬季作物吧,多余的粮食直接从米亚那其他贵族那里借或者购买好了……

    不得不说,成为领主这件事并非那么美妙,如果不想坐吃山空的话,就得尽心尽力地发展——所谓“我的一生都献给了这块土地”有时并非虚假宣传,而是真实事例。

    或许有一天,可靠而有能的臣子们会帮忙料理好每一件具体的事务,而自己作为主君只用审核他们的工作并且敲定大方向就行。

    将诸多事务都理清,花了洛明足足一整天的功夫。

    在这之后,没过多久,两艘货船便停靠在了普兰港的码头。

    普兰港是一个优良的内河港口,商业繁荣,使之成为了梵希郡内仅次于郡城本身的大城市。

    米亚那男爵领,离这里也就是常人大半天的路程而已——哪怕考虑到牛车慢悠悠的速度,也花不了一整天时间。

    可惜,米亚那比较贴近边境——而边境之外是一片蛮荒之地,少有商队通行,而米亚那本地也没什么特产品,因此它并没有因为贴近这个繁华的港口而获利。

    不过,我既然来了,当然要改变这个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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