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狼头产业(下)-《星圣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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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是背货的杂工都该有他的工钱,我们将那些货物从遥远的地方拖拽回来,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

    那些大户虽然面色难看,但还是答应了洛明的这最后一个要求——反正能把这个灾星送走,还能把原本已经丢失的货物拿到手,再出点钱也不算什么了。

    当然了,一小部分价值较高的货物,洛明算是私吞了,等到远离这里,就出手卖掉——但这些家伙一时肯定查不清,就算查清了,也不会为了这点货物和洛明翻脸。

    坐在回程的船上,其余人等在酗酒谈笑,挥霍着拿到的酬金,而洛明则在舱内,由一小苍炎照明,在羊皮纸写着自己这次的所作所为,当然,是经过一点春秋笔法的修饰的。

    而在最后,他面带笑意,然后又换上了一副庄严肃穆的面孔,举起鹅毛笔来,用端正的字体写下:

    “此次各类敲诈所得收入中,我将上交两百金币,补充今年巴吉纳城少交的那部分赋税,也算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吧。而豺狼人已经灭绝,不可能再被当做借口来拖延缴税。

    若是那些不法商人下次还想着找其他借口拖欠、少交税款,那就请公主放心地用我的名字去警告他们吧。这一次本人的手段并不十分光明,但震慑贼子正需要这种手段。”

    如果是中央集权程度极高的王朝,洛明又只是一个官员的话,恐怕干了这件事,虽然是奇功一件,同样也算大祸临头,很可能被皇帝老儿给卸磨杀驴,事后扔出去给那些利益被侵害的家伙们消气。

    但在如今的公国,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洛明相信公主也一定会为他叫好,甚至对他会更加器重。

    天朝古代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而公国,则是王室和诸多忠诚的贵族共治国土,至于不服王化的自治城镇嘛,就算被算进“非国民”也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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