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章 考核(三)-《星圣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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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半是洛明一剑猜中的内容,至于剩下那一半,则是考核的具体内容了。

    他眯起双眼,浏览着信件上的文字。

    “泉水女神保佑的神圣洛萨公国之唯一合法继承人,维多利亚公主,向忠诚的骑士洛明致以问候,并祝他得到女神的庇佑。”

    泉水女神保佑、神圣……这可真是沉甸甸的冠词啊,掷地有声。若是有一天自己也能在名字之前加上这么一句,一定会有很舒畅的感觉吧。

    定了定神,洛明接着向下看去。

    “现以神圣的效忠义务征召您本人,为公国奉献自己的力量。

    作为占用您时间的补偿,今年免去您个人的盾牌钱,并且在征召期间,会得到与您的身份和才干相称的薪金。

    具体情况如下:……”

    在封建制之下,低级贵族每年都有为他的上级贵族免费效力一段时间的义务,包括出兵打仗或者帮忙处理政务。

    但这种制度有许多不便,比如说若是免费帮忙的时间是三十天,那么下级贵族很可能在这三十天内出工不出力、磨洋工,或者是三十天一过,就抛下手头还没办完的事,自顾自地回家了。

    当年就有个倒霉鬼领主,召集手下全部兵力,和敌对的领主对峙。

    这倒霉鬼的一个下属某天心血来潮,计算了一下日期,发现自己出兵已经超过了三十天,就觉得自己已经尽到义务,干脆带着他那部分兵力脱离战场,直接回家了。

    这位下属在回家的路上抢劫了领主的一个城市,用来给手下士兵发工资,这都不算最严重的了……

    与此同时,领主本人压根不知道这个夯货跑了,结果和敌人交战的时候敌众我寡,吃了败仗,直接被敌人抓了起来索要高额赎金,割地赔款之后才灰溜溜地被放回家。

    或许是因为许多这样惨痛的教训,最终,这种制度就演变成了一种税收。

    下级贵族交一笔钱就能够免除兵役,而高级贵族需要人为他作战、效力的时候,就会用这笔钱直接选择性雇佣自己的下级贵族来,也不会拘泥于三十天那种可笑的时限。

    一般来说,下级贵族除非有十分重大的急事,否则都应该响应这一义务。

    “巴吉纳城,是直属于大公的一座小型自治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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