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黄金项链-《都市侠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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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给人家钱吧,想象司徒春燕那么高傲的人,估计司徒春燕也不会要,弄不好再弄巧成拙反而不好。

    送东西吧,送些什么好呢?太轻了显得小家子气拿不出手。太重了有担心司徒春燕不要,这和送钱是一个道理。

    再说也不知道送些什么东西好,就在左右为难的时候,还是梁歌一句话点拨了大家。

    梁歌说给钱显得俗气,还是送东西。送什么?很简单有道是玉尊金贵,送女人东西当然是送金子了。

    那时候金首饰还是很稀罕的物件,就是家境条件很好的也只是在结婚的时候才买“三金”(金项链、金戒指、金耳环)。

    梁歌的提议一出,立马得到了大家的认同,确实对于萧伟和刘军来说,这些东西连想也想不到的。

    那个这个买首饰的任务就交给了梁歌,最后商定就买个金项链,显得大气,而且克数还不能小了,起码得十几克的。

    那时候金价也就是一百块钱左右一克,十五克的话也就是一千五百块钱。虽然价格不菲,不过相比星河小店取得的利润,这点付出还是应该的。

    东西定下来了,选择一种什么方式送给司徒春燕呢?

    萧伟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直接送给司徒春燕,这么贵重的东西,万一司徒春燕不要,岂不是进退两难?

    萧伟提议给易青,让易青给司徒春燕。

    梁歌问道:“让不让司徒春燕知道是我们送给她的?”

    萧伟沉吟一下道:“我觉得无所谓,说不说都行。最好是现在不要说,就当是易青送给她的好了,反正这事以后慢慢的司徒春燕也会知道的。

    大家觉得萧伟说的很有道理,看来送礼也是一门学问。

    商量好了,梁歌当即拿钱就奔安州去买金项链了。彭城当是只有一家金店,这种东西梁歌肯定是要货比三家的。

    等金项链买回来,萧伟一看,确实金灿灿的拿在手里看着很是舒服,上面还有标签一看是“老凤祥”的金子,千足金,价格是一千六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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