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上次礼堂劫持案中,钟欣被匪徒用枪顶着头,高君将她救出来之后,她就对高君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此时见到他这样的状态,更是让她面红耳赤,血流加速,心如鹿撞。 魁梧的身材,结实的肌肉,从古至今都代表着男性的魅力,也可以说是一种原始的姓吸引,这就像雄狮的鬃毛,像雄性孔雀灿烂的尾巴一样。 原始时期的女人可不在乎男人会几国外语,哪个大学毕业,再几百强企业就职。 她们喜欢的就是强壮而且能打猎的男人,也愿意和这样的男人啪啪啪,因为她们单纯的认为,和这样的男人啪啪啪,生下的孩子也会如此强壮,是为了优生优育。 高君擦掉了脸上和身上的汗水,走到一旁拿起自己的衣服穿上,再看钟欣,想把手帕还给人家,但已经被自己的汗水浸透了,他尴尬一笑,道:“我洗干净再还给你吧?” 钟欣还有些发愣,那让她垂涎的身材不见了,但他脸上阳光般的笑容同样让她觉得温暖。 她很想把手帕直接抢过来,放在鼻端闻一闻来自高君的男人味,但女人的矜持压制了她疯狂的念头。 暗骂自己一声花痴,这才露出灿烂的微笑,道:“不用客气,手帕就送给你吧。” “哦?”高君眉毛一扬,缓缓吟道:“不写情词不写诗, 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 横也丝来竖也丝。” “哎呀,快还给我。”钟欣惊叫一声,顿时满面通红,伸手就抢,高君下意识一闪身,她的手正好抓在高君的胳膊上。 刚结束刚强度的训练,高君的麒麟臂此时宛如钢浇铁铸一般坚硬无比,被这温软的小手一碰,瞬间又绷紧了几分。 触摸着男人健壮的肌肉,更让钟欣芳心荡漾,想起刚才那首诗,又羞涩难抑,娇憨的伸手道:“快还给我。” 上次高君去总校调查花坛藏尸案,正好遇到钟欣在月下独舞,宛如月宫仙子降临凡尘,美艳无双,闲聊两句,她更是出口成脏,颇有古时仕女的才情。 不过高君肚子里的酒都比墨水多,艰难的应付两句就装不下去了,硬生生把的古代的诗人比作现在的发微博朋友圈的网友,惹得钟欣啼笑皆非。 此时也不知道开了什么窍,拿着手帕忽然蹦出这么一首诗,直接说中的女人的心。 相传这首诗是明朝大才子杨慎,夺官被贬,谪放边关,他的妻子黄娥也是有名的才女,因为思念丈夫,又怕书信惹祸,就请人给丈夫捎去一条自己的绢帕。 杨慎看到妻子的手帕,悟到妻子是用一方丝帕来表示千丝万缕的相思,就写下了这首诗。 后来,手帕也就是成了女人寄托情思的信物。 本来钟欣确实有这心思,但被她一说,直接戳破了心思,自然是羞涩不堪,打死都不能承认。 高君也是出了名的坏小子,最爱和女生抢东西,抢到最后直接塞进裤子口袋里,自己插着腰,让姑娘有本事自己去拿。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