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几名酒吧的安保人员冲向枪手呵斥道。 “找死!” 一名枪手言语间转移枪口,几梭子弹过后,那些安保人员当即中弹身亡。 酒吧里的顾客们见状,更加惊惶不安,因为他们看得出来,枪手们根本就不是砸场子那么简单,而是毫无目的地随即杀人,完全是歇斯底里。 这种枪手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们见人就杀,斯毫不手软,不放过任何一个人,哪怕被害者是一名年迈的老妪或者幼小的孩童。 人们到夜莺酒吧来消遣快活,将这里视为快乐的天堂,哪里料到,竟会变为血流成河的人间炼狱! 他们的目光中无不充满了惊恐,只希望这场噩梦能够尽快结束。 “不好了,洪爷!” 很快便有手下冲进了洪兴设立在酒吧内的办公室里,火烧火燎地嚷道,“出大事了!” 当时,洪兴正戴着耳机听着di音乐,所以并未听到外面有枪声响起。 他摘下一只耳机回应道:“生了什么事,难道有人到这里来闹事?” 在他的记忆中,已经很久没人敢到夜莺酒吧来闹事了,毕竟但凡在青阳市道上混的人物,谁见到叶凡不敬畏三分,这里是叶凡的场子,他们自然不敢胡乱造次。 “不是闹事,是有人在这里大开杀戒!” 手下汇报道,“他们拿着冲锋枪,见人就杀,已经死了好多人。” “枪杀无辜顾客?” 洪兴闻言不觉虎躯一震,在他的印象中,这种恐怖袭击事件往往只有在国外才能生,毕竟华夏国的治安在全球范围内是相当的好,先枪支就很难购买到。 “没错,洪爷,这些家伙简直就是一群疯子,杀红了眼,摆明就是奔着血洗酒吧而来的。” “冤有头债有主!” 洪兴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掏出一柄ak47,“如果说和兄弟集团有仇,那么完全可以冲着我们来,枪杀无辜的顾客算什么本事?” 语毕,他又吩咐了一句,“传我的命令,让所有的弟兄们都抄家伙,将那些该死的枪手全都消灭掉。” 兄弟集团尽管不主动闹事,但是绝非任人捏的软柿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