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推断-《人生得意无尽欢》


    第(1/3)页

    李勇要走,冯锐连客套的挽留话都没说,急忙递上案子的卷宗,满脸堆笑地说道:“李干事,我送你!”

    临上车前,冯锐见吴尽欢手上还带着手铐,他向顾长明甩下头,后者会意,快步上前,把吴尽欢的手铐打开。

    李勇向冯锐等人挥下手,而后和吴尽欢一同坐进车内。

    目送着两辆轿车离开市局,冯锐不由得长长松了口气,总算是把这只烫手的山芋给送出去了,往后的事,可就与他无关了。

    站于冯锐身后的马玉川,脸色阴沉又难看,但也没有办法,小胳膊拧不过大腿。

    他这个刑警队队长在普通人眼里,是很了不起,但在总参面前,就真的不算什么了。

    车上。

    李勇关切地看着吴尽欢,问道:“这次是怎么回事,你真的杀人了?”

    吴尽欢摇摇头,说道:“我没有杀人,而是被人陷害。”说着话,他拿过李勇手中的卷宗,打开,里面有好几个人的供词。

    供词的内容大同小异,说是和王哲开车到邦山游玩,与XXXXX的车主相遇,双方在山顶发生口角,发生打斗,在自己被打伤的情况下,扔下王哲先跑了……

    每个人供词的细节不同,但意思都差不多。

    吴尽欢逐一看了一遍,皱了皱眉,狐疑道:“这份卷宗不全吧?”

    李勇说道:“不能!冯锐说得很清楚了,这份卷宗就是警方调查的全部内容。”说着话,他疑问道:“尽欢,你觉得供词里面有缺失?”

    吴尽欢把昨天晚上整件事的经过向李勇大致讲述一遍,说道:“他们总共六台车,每个人都带着女伴,一共十二人,去掉死去的王哲,也应该是十一人,可卷宗里的供词却是十份,少了一份。”

    李勇接过吴尽欢递来的供词,仔细数了数,还真如他所说,总共是十份供词。

    他先是从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然后又快速翻看一遍,对吴尽欢惊讶道:“这里面,似乎没有王哲女伴的供词。”

    “我离开的时候,王哲恰恰是和他那个女伴在一起的。那个女人的供词,其实才是整个案子最关键也最重要的一部分!”

    李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没错!”他重新翻看卷宗,警方在卷宗里有提到王哲的女伴,具体叫什么名字,警方没查出来,只知道她叫小惠。

    至于她和王哲是怎么认识的,在哪里认识的,以及小惠是做什么的,家在哪里等等,一概没有记录。只是在最后提了一句,暂未查实,下落不明。

    身为总参驻地方的干事,李勇的脑袋也不白给,很快便察觉到这桩案子的蹊跷了。

    他喃喃说道:“王哲死了,女伴又失踪,至于其他人的这些口供,只是些次要信息,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警方只通过这些口供,以及那把被擦掉指纹的凶器,就认定吴尽欢是杀人凶手,未免太过武断。

    吴尽欢看出李勇的疑惑,说道:“王哲的父亲,是王慕林。”

    王慕林?S市的政法委书记!李勇露出恍然大悟之色。

    政法委书记、副市长的公子遇害,警方当然不敢不重视,为了讨好这位顶头上司,市局急于破案急于邀功的心情倒也可以理解。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