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重生-《人生得意无尽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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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脸上的肥肉太多,连五官都被挤得看不真切,一张又大又圆的白脸上,还长满了一颗颗红点状的粉刺。

    他身上穿着运动装,很是肥大,袖口要向上拉起好多才能露出双手,至于裤腿,长得已经能拖地了。

    他这一生,经历过无数次的大风大浪,也经历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事,但睁眼醒过来,现自己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这种稀奇事,他还真没经历过,见所为见,闻所未闻,同时也令他毛骨悚然。

    正当他站在广告牌子前怔怔呆,还处于极度震惊和茫然之时,一名穿着橘色马甲的清洁工阿姨从他身边走过,还时不时地斜眼瞅瞅他。

    他猛然反应过来,三步并成两步,追上那名清洁工阿姨,问道:“请问,这里是中国?”他用的是字正腔圆的汉语。

    恐怕除了中国,世界上也再没有这么中国化的街道了。

    清洁工用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像是看一个精神病患者。

    “不是中国,还是美国啊?”

    “这里是中国的哪里?”

    “F市啊!”

    F市!他听说过,中国东北的一座城市,只是,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变成这副模样。

    他忍不住揉了揉越来越痛的脑仁,喃喃说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轰!

    猛然间,他的脑袋里仿佛有一颗炸弹突然炸开了似的,一段段的画面在他脑中浮现出来,信息量之大,让他忍不住蹲下身形,双手抱住脑袋,低声的呜呜哽咽。

    这些闪现出来的画面,与他完全无关,确切的说,是一个陌生少年人的短暂记忆。

    少年的名字叫吴尽欢,中国F市人,今年十七岁,就读于F市的第十一中学。

    吴尽欢的父亲吴明,是一名军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因公殉职了,可以说他对父亲的记忆很少,在他的记忆里,大多都是他的母亲。

    可能自小没有父亲的关系,他的母亲对他格外宠爱,宁可一天做两份工,也要让他每天都能吃上大鱼大肉。

    吴尽欢之所以会这么肥胖,与他母亲的娇惯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虽说有一位烈士的父亲,但吴尽欢并没有继承他父亲的优点,初中的时候就开始不愿意上学,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逃课成了常态。

    初中毕业后,托关系好不容易才上了高中,之后愈加变本加厉,常常两三天不去学校,终日和校外的小混混鬼混。

    这次他之所以昏倒在小胡同里,是昨晚参与两拨小混混的斗殴,结果挨了一记闷棍,被人给直接打晕了。

    可笑的是,他在小胡同里由足足昏迷了一个晚上,直至天亮,他的那些所谓的哥们、兄弟们,竟然无一人来找他,更无人把受伤的他送到医院。

    结果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吴尽欢已经不再是吴尽欢,而变成了他。

    “小伙子,你……你没事吧?”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传来关切的问话声让他惊醒过来。

    他慢慢把抱住脑袋的双手放下,迷离的双眸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清洁工阿姨。

    他现在很清醒,但他的眼睛却偏偏给人一种似醉非醉的迷离感。

    看着他水汪汪、雾蒙蒙的眼睛,即便已经上了年岁的清洁工阿姨都有片刻的失神,她结结巴巴地说道:“小伙子,你的头受伤了吧,出了好多的血……”

    只是一记闷棍而已,若换成以前的他,他恐怕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可吴尽欢却因为这记闷棍,魂飞魄散,而他,则重生进了他的身体里。

    他不是普通人,常年行走在生死边缘,早已让他练就了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能保持冷静的本事。

    虽说借尸还魂这种事很诡异,诡异到匪夷所思,但既然真真切切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也没有太排斥,只是搞不明白这等诡异之事怎么会生在自己身上。

    但无论事情展到哪一步,都不会比死亡更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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