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守株观兔 客栈鬼哭-《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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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达那二十余年的记忆中,故事里常有那种官道边孤零零的客栈,前后左右都没有人家,稍有常识的人都不敢进入住,任谁都能猜到这是黑店。
闯荡这三年的经验里,客栈往往是村寨的外延,或者是某些私人庄园的设置,不然的话,没办法保证行旅客商们的安全,也没有办法取得客人们的信任。
郑勇投宿的这个客栈也是如此,清风客栈靠着的就是清风百户所,是当地某百户名下的产业,这位百户在当地的地位类似于郑家集的郑巡检,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土豪,这客栈也是他的场面之一。
清风百户所修得比白堡村要完备许多,这清风客栈就是土围子一处大门外的建筑,和土围相连,土墙环绕。
远远观察,能看出来这客栈戒备森严,这样的戒备已经超出了客栈该有的程度,甚至还能看到骑马带刀的武人在周围游荡。
“.....大同这边不缺马,乡下土棍也能弄几匹骑着招摇,中原那边可不一样......”
看到这个,朱达情不自禁想起袁标的话,不管老人语气里多少讽刺的意思,但大同这里靠近边境,常年征战,军民不分,这土豪土棍的战斗力也不能小瞧。
周青云蹲在一边整理箭支,他动作很小心,尽量不让箭簇碰到自己的皮肤,做这些的时候,周青云皱着眉头,周围还有些飞虫,因为味道很不好闻,大概收拾完之后,他才开口说道:“何苦用粪水泡这些箭,这臭味几天都散不了。”
“因为只要射伤,不及时清理伤口,到晚上他就会发烧,挺不过去就会伤口溃烂而死。”朱达压低声音回答。
这种处理箭簇的方式和当年在白堡村生产木枪自卫的道理差不多,用脏污浸泡,到时候会给敌人造成感染引起病症,同样有致残致死的杀伤。
“没想到这郑勇真进了这个庄子,哪怕朝着别处跑,也能让咱们难追。”
“他欠了血债,就算他是没有一丝人性的禽兽,怕心里也存着几分忌讳,你别总坐着,小心麻了气血,等下活动不方便。”
“他怎么进了客栈,要是进了那百户所还能更好些。”
“这百户和郑巡检的关系也就是那么回事,骑马一天的路程,一个是地方,一个是卫所,遇到这样的悍匪巨盗,能收容到客栈,派人巡视已经是偌大面子了,进庄子的话,万一被连累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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