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6章 治安官和警长并存制度-《欧皇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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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有的治安官,也是地方上的祸害。他们纠结起一帮流氓,为祸乡里,鱼肉百姓。偏偏,还能逍遥法外。

    为何?因为老百姓没有告他们的渠道啊……

    这个时代,农奴都不能随便离开庄园。就算去镇上,都要经过庄园主的同意,更何况去远一点的城市?所以,就算有人想告他们,也没渠道。更别说,就算告了也未必赢了。没准,事后会被残酷报复。

    ……

    所以,马林趁着这次藏兵的机会,组建了警察部队,分散到各个乡镇去。除了养兵之外,就是分治安官的权利了。

    警察的存在,使得治安官手下那帮混混帮闲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而且,马林也不允许治安官再养着帮闲。

    马林规定——以后地方治安调解,依然以治安官为主。但是,一旦涉及到镇压暴民的武装行动的时候,治安官不得动用帮闲,只能动用警察。

    具体程序为——治安官觉得有出警的必要,和警长打招呼。然后,警长会根据事态的严重性,出动相应数量的警察。必要时,可以召集20名辅警一起行动。

    这样一来,治安官手里只剩下了决策权,但却没有了执行能力。他要是办事情,警察们自然配合。可是,要是想鱼肉百姓,干点私活,警察们就未必鸟他了。因为,警长们都是退伍军官,是中央体系的,只忠诚于马林。那种有损马林和北海国利益的事情,警长们肯定不会干的。毕竟,这些警长们都是为马林服役了近20年的老兵,忠诚方面毫无问题。

    如此,即使马林没有把地方完全掌控在手里,可通过这些忠诚的警长,也能牢牢控制住局势。而且,还不担心地方势力阳奉阴违。因为,掌握了警察部队的警长,会把地方上的一切上报的。

    ……

    甚至于,马林觉得,这种用地方上的治安官,外加一个军队退伍军官担任警长掌握地方警察的模式,比后世警察模式都要先进。

    为啥这么说?后世把地方警察的任命权交给地方政府,是很错误的。因为,这样的话,由地方领导提拔起来的警察头目们,很容易沦落为地方官的狗腿子和打手。只要把地方警察掌握在手里,有些贪官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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