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动手-《妻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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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彻是何许人?

    他在宛城的名气很盛,不仅文采斐然,做得锦绣文章,人品也一直为人称颂。笔趣阁Ww  W.ΩbiqUwU.Cc

    虽然在静园门口被慕婳反戈一击,然在宛城百姓对他仍然很看好,他就是寒门学子的榜样。

    这份证据旁人拿出来,百姓会怀疑其用心。

    陈四郎同慕婳之间的关系,没人会觉得他们私下串通一气。

    那两诗还在静园门口挂着,陈四郎的自尊骄傲不会对慕婳做出落井下石或是颠倒是非曲直的事,当然也不会再同羞辱他父母的慕婳有所牵扯。

    胖妇人的指责引来宛城百姓阵阵哄笑。

    “下贱胚子,你竟敢指责我们三小姐?”胖妇人一直把宛城当做乡下地方,不曾看起过宛城百姓,更没听过陈四郎的文名,“区区一个学子连秀才都不是,在京城举人遍地走,随便碰到一个举人都比你乡下小子有名有才。”

    陈四郎面容冷峻,这不是他第一次被人轻视,本不当生气,然慕婳就在永安侯府长大,这样的环境,慕婳那样的脾气,她又承受多少不为人知且无法言喻的心酸痛楚?

    当然他绝不会同情慕婳。

    “你是贵府三小姐的仆妇?”陈四郎恍然大悟一般,“一直侍奉三小姐?”

    胖妇人以为陈彻迷途知返,自傲的说道:“承蒙三小姐不嫌,令我和我家丫头就近侍奉。我们三小姐多写的诗词多着呢,随便挑出一来都是传世的诗词,比慕婳强多了。”

    “观其仆便知其主的品行。”陈四郎抬起没有受伤的左手,不屑般指向胖妇人,“你刻薄无知,鄙俗卑劣,不忠不义,那位三小姐的品行值得推敲,还随便拿出一都不比慕婳写在静园门口的诗词差?你当传世诗词是大白菜,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来。”

    “不是所有高雅华丽的词句就是好诗,那诗词……”

    陈彻眸子深邃,有几分不甘,亦有几分佩服,“借古喻今,通俗易懂,激励人追寻先辈的脚步,鼓励后人越前人……寓意非比寻常,最后一句点睛之笔,肯定会流芳千古。你我都化作尘土,不为人所知,最后这句依然会被后世人传颂。”

    “这才是真正的传世名句,一生得一名句足以!”

    倘若不是用在他身上,他想来会更欣赏一些。

    那句话传世越久,他陈彻就会被后人反复提起,被钉在了耻辱柱上了。

    他除了做出一番令人仰慕的成就外,别无他法。

    总不能违心的否认那是一好诗,贬低慕婳更是他不屑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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