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上半身孤独下半身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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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到了一个极端,基本上无法回头的走在了错路上,我感觉自己也许、只能像烟花绽放一个夜晚。我下定了决心,曾经辉煌已经足够了,大不了下辈子不做好汉。
千荷姐姐去了苏州之后,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给我电话,告诉我她每天做的每一件事情。
我很想对她说:她说的那些事情、我并不感兴趣,出于不想伤害她的心,还是忍了下来。
通常接她的电话,我可以先出去买趟夜宵,然后一边吃着、一边听她事情才讲了一半。
小顺子知道我入了阿坤一伙,有点故意躲我的嫌疑,违法就如同毒品一样、让人们望而生畏。躲着是可以理解的,我并不责怪他的这种行为,他并不是懦弱。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有各自恐惧的事情,就像某些小姑娘害怕光头的男生。
我和他偶尔见一次面,谈的也多半是他的小说,每次我都会问他、小说写了多少字了,在网络上关注的人是不是越来越多了?他每次带给我的都是好消息,在排行榜上又进了几个名次,或者又有多少人给他提了宝贵的意见。
看到他的小说能够渐渐得到认可,我很心宽,毕竟他代表我们这一批人、说了些真心的话,虽然我一直都没有去读,更没有想到他会以我为主人公构思。
我把理发店全权交给了和尚与阿坤处理,凭借和尚的经验与阿坤的勇猛,结果是无往不胜的。我自己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不断结识新的朋友,以及构思自己的地下赌庄。
我那晚之后,听从了千荷姐姐的建议,看了许多人都认为是经典影片的《教父》。影片演的真的不错,我很赞同里面那个教父的观点,黄赌毒中最不能碰的就是毒,那会直接破坏一个人的德行。当然,按道理来讲,三个都不去碰最好,可惜并非所有人都能够做到。
‘拼命阿三’的偷车其实也很能捞钱,但我认为有些下践,虽然许多港片都把他们塑造的很神圣。按我的性格,除去偷情之外,还是比较适合直接抢。但我不会那么去做,因为我并不喜欢去强迫别人:举起手来,把钱放在我兜里,真傻。
我希望我所经营的生意,是你情我愿的,你愿意花钱到我这里买快乐,我就给你快乐,仅此而已。
我有这些想法,是因为当时我并没有考虑到,我虽然给了他一时的痛快,但我也可能给了他一生的痛苦,现在我为我所毁的人垂头丧气,也为我自己垂头丧气,说下面这段话的时候,我已经在监狱里待了很长时间。
接着回忆那段日子,将近十月的时候,随着越来越稀少的树叶,越来越光秃的树枝,我放慢了前进的步伐。
天气还不错,虽然并不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如果让我来安排,我会让秋天还没到,冬天便已经过了。是的,我喜欢春,生机勃勃的春,有小风细雨的春。
出了校园之后,我在花店里买了玫瑰送她,她感慨万分的说,“已经记不清、董胖子上次送她礼物是何年何月。”
我笑着说,“以后我会经常送礼物给你。”
我们沿着路一直走,她笑意满盈的问我,“蚂蚁,你这么会制造情调,肯定没有被女孩子拒绝过吧。”
这让我想起一部外国电影——《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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