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伦敦和会上,七个国家代表来投票,他们要表决是否支持美利坚帝国对墨西哥有主权,而这七个国家,除去美利坚帝国,就是美国,墨西哥,清国,英国,法国,俄罗斯,这么七国来投票,那美利坚帝国不是输定的吗? 那么怎么可能会出现,4比3,支持美利坚帝国的结果呢? 一般来说,这确实很难想象,要知道,墨西哥是绝对不会支持美利坚帝国的,那这就有一票了,而美国又是跟墨西哥流亡政府穿一条裤子的,这就是第二票了,而法国刚刚跟美利坚帝国打了一仗,还吃了亏,他们自然不可能支持美利坚帝国。 也就是说,这三票几乎是板上钉钉的,那么怎么可能会是个4比3呢?就没有任何一个别的国家来支持他们三个吗? 谁都知道谁投了什么票,所谓的不记名根本就是扯淡,很明显的,清国的李鸿章投了yes,而英国跟俄罗斯也都是投了yes,可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里面,那可就有意思了。 其实,最难理解的是李鸿章,因为他之前可还是跟黄三爷斗架来着,他怎么可能支持美利坚帝国呢? 这里面那就是因为外国人不知道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了。 李鸿章当然要投yes了,为啥? 因为那是文字呀,是中国的文字,要知道他李鸿章可不傻,如果可以通过一个文字性的东西来确定主权的莪归属,那么受益最大的不就应该是他李鸿章为之效力的大清吗? 要是论文化悠久。那咱们中国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了吧。别的国家所谓的历史古国,那都不行,没有一个能延续下来的,而只有我们中国啊,自古绵延至今,文化传承未曾中断,那么如果这样的例子,也就是现在美利坚帝国对墨西哥的这个所谓的主权。可以成为成例! 要知道,这个成例可是很厉害的,也就是我们后面的人,要往前面去找,看前人是怎么做的,比如宋代不老是祖宗之法吗?那明朝也是如此啊,满清也这样。 那老外,就英国来说,其实也是如此的,李鸿章是知道的英国的法律。都是往前看,看看前面是怎么搞的。然后在判现在的案子。 那么一旦这个事情成了成例,日后大清国想要宣誓什么主权,或者说把某些个割出去的地方再拿回来,那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李鸿章打的是这个主意,于是,李鸿章便投出了那样的一票。 本来在所有人的印象里,清国应该是跟美利坚帝国最不对付的,这两个国家是必须要撕吧的,就比如在会议一开始的时候,那大家都看见了,就因为一点儿的小事儿,你看那俩个老头撕吧的叫一个狠,那骂的叫一个凶。 但那种撕吧,是个人之间的事情,这是内部的关于大义的争执,但是放到了外面,那有利可图呀,李鸿章怎么会放过? 所以,明明是一张必然要投no的票,但其实,这张票从一开始就是一张yes。 但其实啊,这个票是迪斯雷利算的! 就是说,李鸿章会投yes,这个事儿一早就在迪斯雷利的算计之中,而这个事儿,搞的如此奇葩的一个民主定主权的事情,其实,根本从头到尾就不是什么民主! 在今天的会议之前,迪斯雷利这位英国的财政大臣主动的邀请李斯特这位美利坚帝国的大使吃饭,两个人在饭桌上谈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 “李斯特先生,我很想听到你的再次保证,那就是你们的那位皇帝陛下,他真的要修建一条运河,打通太平洋与大西洋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