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忽闻府外声声哭喊,刘行一阵恼怒、心底暗道:小爷过个生日,居然还有人跑这儿来喊冤。这是哪个不知死活要对抗新法的混厮…… 带着这样的恼怒心情,刘行一走出太傅府、看清门前跪着的居然是十几个布衣百姓,顿时感觉到了不对。 急忙上前将那几个带头的、年纪都已过了花甲之年的老人劝慰着扶起来后,刘行一问才知道这些百姓是来告状的、告的就是太原府四大官号借太原府进行城内格局改造与重建之机强拆民居、霸占民产。 听那些百姓叙述完四大官号是如何使用卑鄙手段、如何威逼利诱强行拆除了半个城百姓的房子后。刘行由出门来时的恼怒彻底的变成了愤怒。 改造、重建太原城,是刘行亲自确定和下达的政令。但是在那道政令中,刘行明确告诉了从山西巡抚到太原府各衙门三条基本原则。 这三条,流行是怎样规定的呢? 其一,凡尚有人居住、产权明确的民宅。全部双倍于市价给予赔偿。谁拆房重建,由谁承担大部分、六成的赔偿款。剩下的部分,由太原府和山西省布政司各出二成。 确保每一个百姓可以用补偿款购买新房,确保每一户被差遣的百姓可以安居。 其二,任何人、任何商号与衙门,只能通过协商手段去收旧房。严禁任何人使用强拆、骗拆手段收旧房。在协商之时,必须先为被拆迁百姓租到等同于拆迁前该户百姓家中住宅面积的临时租住房。 确保改造利民不害民,确保重建期间被拆迁户有房住、不影响日常生活。 其三,所有补偿款必须在百姓搬出房产当日前一次性补偿到户主手中,官吏打白条免官、商人打白条取消其参与改造重建资格并且追加最高相当于该处房产十倍的罚金。 确保钱款与房产两清。不使一户人家无钱购新房。确保重建改造过程中不出现任何贪腐、渎职,给百姓一片真正晴朗的天……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