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不相负-《锦衣王侯》
平虏伯江彬提督东厂兼锦衣卫,复统外四家军,乃是正德朝眼下第一号权臣,权势威风比起当初的立皇帝刘瑾也未见弱到哪去。只是他的名声实在糟糕,就连如仙也知道他的恶名,竟是想要拿出自己的全部,为杨承祖打点。
佳人恩重,杨承祖伸出胳膊将她揽在怀里“仙姐说什么呢,那江彬我是没见过,不过我要是花到你的钱,那未免也忒不成话。他是遇不到你,要是真敢对你打脑筋,我管他是谁,也要……”
他话没说完,就被如仙的樱唇封住了口,两人又温存了片刻,如仙才道:“东厂千手千眼,神出鬼没,可不敢乱说话,你知道现在外面是不是藏着一个东厂耳目?我是个下贱的女人,不值得你为我动心的。你没听过那话么,表子无情,戏子无义,我对你没什么真心,只是看中了你前程似锦,看中你杨家颇有家私。等到你缠头耗尽,我就翻脸不认人,另投他人了。”
杨承祖笑道:“仙姐,我是锦衣卫,你这谎话若是能骗了我,我也就没脸吃这份钱粮了。你何必如此?不就是出了那点破事么,左右不过一个无法拒绝的恶客而已,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女人,遇到这种事也只能吃亏认倒霉。若是为这事寻死上吊,我反倒要看不起她。这点事别放在心上,你要是愿意,就跟我过日子吧。我家人口单薄,家里也有点积蓄,不会让你受苦的。”
“过你个鬼。”如仙抬手在他身上轻拍一下,“今后记得学聪明点,别跟我们这个行当的人说这种话,行院的女人,最无情义,你若是对她们动真心,包准把你骗的连皮带骨,点滴不剩。我知道,你贪图的是我举止间像足了一个闺秀,所以骑我的时候,就像骑着个千金小姐似的。可是我告诉你,那都是假的。我从小被行院收养,自从记事那天,学的只有一件事,就是骗人。我可以装什么像什么,这是靠着鞭子打出来的本事。只要我想,马上就可以装成一个侠女或是一个虔诚的出家人,甚至我连黄花闺女都能装。但是那都是假的,是骗人的。我十四岁被人梳拢,入行七年了,每到一个新地方,我还是会说一句,小女子只卖艺,不卖申。这次算我倒霉,遇到这种腌臜事,我有什么办法?可是毁了名头,只好另换个地方,再从头来过。我已经老了,你不该为我耽误了自己,我陪你几天,不要你的钱,然后我就走,你也不许找我。”
杨承祖道:“那可不成。你人生地不熟,又能走到哪去。再说这事我估计后面还会闹的更大,你难道还要走出河南去?不如跟我走吧,我……我喜欢你。”
这是他这个生命中,第一个拥有的女人,于其有着特殊的感觉,并不愿意就此与之失之交臂。至于其过去如何,他倒不是很在乎,又不是娶她做正妻,犯的上计较那些么?
要知在大明朝,娶到名纪非但不丢人,相反是令自己身价大涨的事。正当红的花魁娘子,是讨不出来的。想要把当红的行首纳为私宠,必须要有钱有势才能为之。比如另一个时空中,秦淮八艳之一的柳如是,把她娶为妾室的是钱谦益,至于冒辟疆和董小宛的故事,也是家喻户晓,甚至连顺治都牵扯了进去。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没人会歧视你娶一个名纪为妾,相反,倒是名纪自己会挑三拣四,非才子不肯委身。除非是人老珠黄嫁做商人妇,那得算好羊肉落在狗嘴里。到了万历朝,有人因为叫嚣名士不如名纪,还入了阁老法眼,被举荐为官,自可知社会风气如何。
所以他只要不是娶如仙做正室,就不算丢人现眼,再加上这是他的第一个女人,难免有份情结在里面,也就要对她好一点。这事说来也没什么,她过去怎么样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只是今后只属于一个人就好了。其实她也无非是接待了一个级别比较低的恶客,导致拉低了她的声望值而已。
按说这事也可以不了了之,只是张嘉印觉得,自己堂堂两榜,又是写诗又是做画,还要靠着县令的身份,你还要半推半就,我这还没弄上手,那边来个粗鲁的强盗,你就宽衣从了,我堂堂七品命官,难道还不如个强盗?
有他这么个父母官与之为难,再加上行内的人推波助澜,她的名声注定是要恶了。以后想吃这碗饭并不容易,就算换地方,也维持不住花魁地位。
如仙道:“傻子,你知道什么。我们这种人,从小被行院收养,都下过药,是不能生养的。我又老了,今年二十一,虚岁二十二,你虚岁才十七,没听说过,女大五,赛老母?等过几年我人老珠黄,你就该嫌我了。我配不上你,也不能误了你,可是我愿意为你花钱,愿意为你做一切,只要对你有好处,你让我陪谁,我就陪谁。我只恨一条,就是遇到你遇到的晚了。明知道我们这行人对一个男人动真心是要倒霉的,这是行规,可是我……”
杨承祖道:“仙姐,别想那么多,我会好好对你,决不相负就是。你想想,现在河南八府怕是你都不好立足,不如就跟我回去吧。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是我第一个女人,不是什么大家闺秀的气质,也不是贪恋你的容貌,只因为你是我第一个女人,就想让你跟我过日子。”
如仙眼下的局面不容乐观,她这种身份的纪女,不是说光会脱衣服伺候男人就行的。她的定位,更类似于后世的交际///花,迎来送往,周旋于文人才子之间,吃的是个名声饭,就连衣服也不是随便脱的。虽然不至于说真的卖艺不卖申,但至少要卖的有水平有技巧。
可是昨天她被那贼人睡了,这身价一落千丈,没了名气,这碗饭还怎么吃?她以后要想还在这里混,就只能做那二三流的货色,不问客人来历,只认银子。而这样的日子,基本都是过不长的,到了二十五六的时候,也就人老珠黄无人问津,晚景凄凉的很。
杨承祖给她的,确实是个好出路,只是她对杨承祖动的是真心,反倒不想坏了她的前途。见杨承祖对她如此看重,几次承诺要和她过日子,她只觉得冰凉的心里,多了一团火
“你也看见了,今天你那把兄是盯上我了,这香满楼,我也不好混了。你说的对,也许我是该考虑考虑,为自己赎身的事了。你对的起我,我就要对的起你,这个客,我是不会再接了,我为你守着身子。其实那贼头,不过是个银样蜡枪头,不中用的货色。他只是怕他的部下知道,故意在我这磨蹭,还要我叫,实际他根本不成。我跟你说一句,这些人根本不是什么白莲教徒,他们应该是军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