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业主互殴事件-《物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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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许,众诚物业管理公司书记室内非常安静。安静到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
哗啦,哗啦,哗啦啦,宋雪海高高地举起当日的报纸翻阅着。稍后,他又戴着花镜认真地翻阅着《金岸小区遗留问题档案资料》。再后来,他又拿起了《众诚物业管理公司关于郝建车辆被砸事件处理的整改通知》。手中还握着签字笔,逐字逐句地边看边修改了起来。
经物业公司调查取证,金岸小区48号楼3单元302室业主郝建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整改。一、业主郝建拥有破旧自行车一辆、电动自行车一辆、电动摩托车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辆、电动轿车一辆并全部停放于楼前便道,此道同时兼有消防通道职能,个人占用面积达15平方米。二、业主郝建擅自围栏并堵塞占用地下室公共通道达20平方米。三、业主郝建私自拉扯电线设立充电插座,致使公共场所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就此,众诚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是除电动轿车外,允许业主郝建在楼前停放的车辆不超过两辆,占用便道场地不得超过2.5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部分,按照车场管理规定交纳租赁费,费用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5元。电动轿车属小型机动车辆管理范畴,若长期停放,理应停放在我公司指定的机动车停放场地内,按要求办理车辆停放场地租赁手续。二是责成业主郝建对围栏占用的地下室通道进行拆除,半月之内必须恢复原状,否则,按地下室购买标准的半价(即每平方米7500元)予以处罚并强制购买,收取郝建购置款共计15万元,另须交纳既往罚款6万元。三是责成业主郝建对楼前充电线路进行整理,确保公共场所用电安全。四是对此整改意见不能落实久拖不改的,物业公司则按照有关规定,酌情给予5个级别的处理:通知劝告本人,纠正存在问题;向物业公司道歉,公开承认错误;强制交纳罚款,建立处罚档案;通报所在单位,公开其行为;相关媒体曝光,申请司法介入。
宋雪海在最后的处理意见一栏中写道:照此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并于近日送达业主本人。
嘟嘟嘟,办公桌上的灰色电话机突然响了起来。
宋雪海抓起电话,话筒里即刻传来一个男士的声音:“你好,宋书记,我是社区民警张友会呀,几天不见了,你那儿忙不忙?”
“还行吧!年前事情肯定会多一些。怎么,张警官有什么事吗?”
“是的,我有事需要你们公司的协助呀!”
“啥事?说吧!”
“就在刚才,我接到柳林镇派出所值班民警的电话,说咱们小区40号楼4单元202室业主打过一个报警电话。业主名字叫苏林林,男性,42岁,在职人员。据他讲,他被同单元102室的业主栾小强打了一顿。惹事方也是男性,51岁,内退在职人员。估计这是一起一般性的业主之间矛盾纠纷。宋书记可否与我一起介入事件的调查处理呀?”
“好呀。你说吧,我们在哪见面?”
“10分钟后,我们在业主家里见面吧!注意保持电话联系。”
“好的。有事电话联系。”
宋雪海放下电话,穿上一件蓝色的羽绒服走出了办公室,并辗转来到孙晓建办公室。
“噢!是宋书记呀,你有何指示?”
“孙经理,上午工作可忙?这是《公司关于郝建车辆被砸事件处理的整改通知》修改搞,处理意见我都写在上面了,你修改后送达郝建吧!”
“是,宋书记。”
“另外,你如果没有其它的大事,能不能陪我走一趟,40号楼两个业主发生了矛盾纠纷,已经向派出所报了警,张警官想让物业公司介入协助调查处理一下。”
“好吧,那我跟你一起去!”
“郭秀梅在不在?如果在,把她也叫上。”
“郭秀梅没在,今天她休息,不过她家就在公司附近,需要的话,我就通知她。”
“既然没在就算了。我是觉得她是小区的老熟人了,没准这事能用上她。”
“那我就通知她吧,10分钟她就能赶过来。”
“不用了,真的不用了。”
于是,孙晓建穿上一件羽绒服外套,跟在宋雪海后边来到40号楼4单元门口。但见张友会已经等候在那里。
“你好张警官。”宋雪海向张友会伸出了手。
“你好宋书记。”张友会说着与宋雪海的手握在一起。
“走吧,我们到苏林林家里看看情况吧!”张会友说。
说话间,他们已经来到苏林林的家里。
“你们好,请到客厅坐吧!”说着苏林林就去倒茶水。
“我们不会坐的,你也不要倒茶水。”张友会说。
“坐吧。既然你们来了,就是我的客人呀。”苏林林说。
“不忙坐,先处理你们打架一事吧!”
“你好,苏林林业主,我是小区民警张友会,这位是物业公司书记宋雪海,旁边的那位是客服经理孙晓建。是你向柳林镇派出所打的投诉电话吧?”
“是的。没想到你们来得这么快!”
“应该的,我们都是为业主服务的。听说你被业主打了,有没有留下外伤和内伤?”
“这倒没有,就是被他打了一拳而已。现在还有点疼。”
“那你有没有还手吗?”
“我也照样还了他一拳。”
“那这两拳可否扯平呀?”
“呵呵,就算是扯平吧,可我这气还没有消呢!”
“那要不要也把栾小强找来说说事呀?”
“先不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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