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酒馆-《众神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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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呵,这敢情就是所谓的血盆大口?怎么着,还想跳起来咬我两口?”叶二娘一步一摇地走到鲁克跟前。所到之处,众人莫不后退让道,再没谁看到叶二娘此刻的妖娆风骚。除了坐在吧台前摇着被子,舔了舔嘴唇,手指打着节拍,嘴里念念有词的尼克。“左右左,左右左。”
老巴德看着眼前这个一直盯着叶二娘挺翘臀部的无良少年,一张看不真切的脸上泛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年轻真好。”然后没事人一般继续擦拭着酒杯。
“本来开两句玩笑无伤大雅,老娘就是看你们血狼佣兵团不顺眼。好好的人不做,做什么畜生。以后别出现在老娘视线里。不然就不是站不起来这么简单了。”叶二娘蹲在鲁克身边,拿出一张抹布,一脸温柔地给鲁克擦着脸上的血迹。“不是我欺负你今儿落单了,给你机会找回场子,不过你要想清楚我刚刚说的话,我从来不跟不熟的人开玩笑。老娘我从来不白干事,你既然讨打,这钱我虽然看不上眼却还是要收下的。如果不服气,咱们来日方长。”
“今儿打扰了大家的酒兴,二娘在这陪个不是。今天在场的人每人一杯朗姆酒,算我头上。”叶二娘起身笑颜如花。
酒馆里的人吆喝一声,继续醉生梦死。虽然闪金镇就巴掌大一个小旮旯。人们过得却不是普通小镇的生活,因为这里是闪金镇,不仅仅是地处混乱之领这三不管的地界而且还是混乱之领最靠近魂梦森林的小镇。魂梦森林跟暗月林海以及极北冰原并称奥西斯大陆的三大绝地。魂梦森林虽名为三大绝地之一,却也是冒险者们趋之若鹜的冒险天堂。他们游荡在魂梦森林边缘地带猎杀低级魔兽获取魔兽皮毛晶核以换取金币美酒,运气好还能采得几株药草卖给那些高傲的魔法师们。而靠近魂梦森林的闪金小镇也就成了冒险者之家了。来这里的冒险者们大多都是结伴而行的佣兵,天天游走在刀尖之上,闲暇时到酒馆喝两杯劣质朗姆酒便成了他们冒险生涯的为数不多的乐事了。打架斗殴多大点事儿,谁还会为这点小事坏了兴致。
“哎哟喂,叶姐,你真是太威猛了。小的这就去洗干净了。你可要轻着点啊,皮鞭蜡烛什么的就算了,我怕疼。”尼克放下杯子抓起帽子就往里屋跑。
叶二娘难得老脸一红。“喝什么有老巴德招呼着。有什么需要吆喝一声啊。老娘这就去撕了这小子的臭嘴。”
“哎哎,老板娘你咋知道小尼克是臭嘴呢。老汉嘴甜,要不尝尝?”
“哈哈...”酒馆气氛依旧。如果不是混杂着浓烈的汗味跟醉汉们醉酒后吐得污秽恶心臭味,倒是会让人觉得是个放松的好去处。
里屋。
“交代你办的事都办好了?”叶二娘抚了抚发夹,坐到尼克对面。
“搞定了。前边几天进城买了点装备,我也把点踩好了。”尼克站起身来走到叶二娘身后帮她轻轻按着肩膀。原来尼克本在叶二娘手下做事,出于一些原因,在外人面前未曾显露出来而已。
“天狐佣兵团本就是我男人的心血,红狼倒好,天狐死了就改名血狼佣兵团。这口气其实没什么咽不咽得下去的说法,人死鸟朝天。我只是实在不忍心天狐他近十年的心血变成现在这幅模样,不说其他,就算红狼跟我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我也绝对不会看着红狼在我眼皮下贩卖人类奴隶到兽人地界去。”叶二娘拍拍尼克的手,“你母亲的病情越来越重了,从城里请来的牧师说最多维持三个月的生命机能了。”
尼克手一哆嗦,咬咬牙。“看样子得提前了。我去准备准备,晚上就出发。”
“要巴德跟你一起么?我能给你提供的帮助也只有他了。我要进城去做件事,可能几天,可能就不会回来了。”叶二娘侧头望着那张还稍显稚嫩的脸庞,心里莫名难受。“要不然你就别去了,我带着你跟你母亲一起进城去,我帮你找最好的医生和牧师照料着,血狼的事等我腾出手了我再慢慢收拾。”
“不必了。叶姐。这件事不单单只是血狼和你的事。血帐部落的血魂石我是一定要拿到的。刚好血帐部跟血狼佣兵团有交易来往,我也只有通过血狼佣兵团去浑水摸鱼了。”尼克继续轻轻给叶二娘按着肩,“老巴德跟我一起容易暴露,至于去城里,我母亲的情况我是了解的,我是真等不了了。只有跟着血狼我拿到血魂石才有把握逃出兽人地界,顺便挑起血狼跟血帐的争端。这样他们也就不敢再往兽人地界贩卖人族奴隶了。放心,我心里有数。”
“可是...”
“没有可是。我尼克这一辈子不跪教宗不拜国王不信漫天神魔,我的唯一信仰就是要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好好活着。叶姐,你早些歇息,我去看看我妈。”尼克放下一条项链,“如果我没能回来,帮我把我妈跟我爸葬在一起。就在西西比村尾那颗大槐树下。另外帮我把这条项链放在我妈手里。这是我十六岁时她送我的。”这样我们一家也算团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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